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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养老院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2-09-29 17:31 来源:天门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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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玻璃瓶里的蝴蝶

私人在天门乡镇或城区经营养老院,有相关支持政策吗?比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用地优惠?等等

民政局回复

“玻璃瓶里的蝴蝶”您好!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用地支持、税费支持、补贴与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扶持政策。
根据民政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民间基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16〕24号),我市对依法取得民办非企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对于新建的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改造的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连续入住6个月以上的托养人员实际使用床位数,给予每月每床150元的运营补贴。
详情咨询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电话:0728-528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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