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专项攻坚行动”具体为
↓↓↓
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油烟和露天烧烤、汽修喷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机动车尾气、销售使用溶剂、加油站油气回收、机动车监管、市政和室外装修污染源、秸秆露天焚烧等强化监管攻坚行动。
整治时间将持续到年底,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重点任务见行见效,环境空气质量切实改善。
国家部委网站
市直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
官方微信
扫一扫添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