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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国同志在全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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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天门 www.tianmen.gov.cn 200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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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10月22日) 同志们: 全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动员大会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 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场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工作。刚才,君慧同志通报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9月运行情况,两个乡镇作了典型发言,下面我根据全省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正视问题,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基金管理为重点,以费用控制为核心,以农民得实惠为目的,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群众得实惠、医院增收入、政府树形象、管理促规范的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制基本形成。主要建立了以下六个方面的管理制度,即建立了政府组织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了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以市为单位统筹,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建立了财政代收、银行代理、专户储存、专账管理、经办机构审核、直接划拨、封闭运行的基金管理机制;建立了大病统筹为主,因病制宜,分类就医,及时结算的医疗费用补偿机制;建立了行政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和技术监督相结合,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准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医疗机构管理机制;建立了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医疗救助制度,确保了全市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运行, 2、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日益提高。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94.9万人,截至2007年9月止,已为全市19.05万参合患者共计补偿2639. 91万元。其中,门诊补偿16.22万人次,补偿率87.38%。住院补偿2.47万人,补偿率32.04%。住院分娩3675人,补偿率9.02%。全市住院补偿受益面达2.99%(2005年我市基线调查数据为2.65%,全国调查数据为3.38%)。全市补偿10000元的有135人,补偿20000元的有13人。同时,住院费用补助额不断提高,由元月份例均补助606.47元上升到九月份例均补助917.89元,农民群众医药费用自负比例逐步减少。 3、新型合作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一是经办机构不断健全。市设立了新农合办公室,并按照管办分离原则和垂直管理模式,设立了乡镇合管办。通过开展经常性技术培训,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二是信息网络逐步完善。全市定点机构和合管办成功安装了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各项数据及报表可直接从网上传送。开通了“天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搭建了信息沟通平台。目前正着手组织实施各医疗机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与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对接。三是农村卫生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望,我市的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宣传发动还有差距。部分农民对政策了解不深,对操作程序概念模糊;二是农民参合率偏低。2007年,我市农民参合率为 81.31%,与全国的 85.87%、中部地区 83.96%的平均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补偿水平有待提高。由于筹资水平的不高,补偿水平较低,对减轻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特别是减轻患重症疾病的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的能力有限;四是有些工作环节不规范。从参合证的填写使用,到门诊住院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给农民的就医和补偿带来了不便;五是个别定点机构服务质量不高、费用上涨过快;六是垫付补偿工作刚刚起步,操作程序繁杂,还需进一步简化和完善;七是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薄弱。特别是村级卫生组织基础条件较差,服务能力有限。对此,各地各部门要从推动新型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体推进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在今年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提出了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2008年覆盖全部农村人口的新要求。2008年是我市从试点工作转入全面推进的第一年,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心组织,确保实现参合率达到85%的目标 按《天门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实施方案》的要求,2008年参合农民仍然以户为单位,每人按15元标准征收。根据各乡镇征收任务的大小,由市财政按1-2万元安排征收经费。从2008年开始,在全市各乡镇财政管理所开设征收窗口,长年征收。同时,可以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从农民的各项直补资金中代扣代缴。 一是抓好宣传发动。实践证明,搞好宣传发动,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基础。各乡镇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今年补偿的典型事例和2008年全市新农合的调整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调动广大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二是搞好业务培训。各乡镇要组织镇、村、财政管理所、卫生院、卫生室等具体征收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政策,掌握具体操作办法。 三是把工作做实做细。各乡镇在基金征收工作中,要深入农户,做到“四个一”:为每个农户送上一封“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签订一份协议;开出一张基金缴费收据;核对更正一遍参合人员的基本信息。确保参合农民的信息真实、准确,不错不漏,确保各乡镇的参合率不低于2007年,全市参合率达到85%以上。 (二)落实经办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调整经办机构,落实经办人员。市新农合管委会做出了调整乡镇合管办机构设置的决定,市编委已下发了正式通知。明确市合管办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其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由市财政局按公务员的标准全额列入预算。乡镇合管办与乡镇财政管理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乡镇办场区财政所长任乡镇合管办主任,乡镇合管办设专职副主任1名(享受财管所副所长待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3名(其中:从各地卫生院选聘1名)。乡镇合管办主任和专职副主任由乡镇党委提出人选,市卫生局考核任免;工作人员由市卫生局商乡镇党委确定。乡镇合管办业务工作直接对市卫生局、市合管办负责。各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合管科,选派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经办人员。各乡镇要在本月底确定初步人选,迅速落实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于11月30日以前完成与现有工作人员的交接过渡。 二是加强管理,提高经办人员素质。卫生行政部门要精心组织,进一步做好对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对经办人员的财务、信息管理、医疗机构监管等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更新业务知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优质的专业化队伍,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对新农合经办机构的规范管理,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经办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以适应新农合工作需要。各级经办机构要本着“严格审核、快速高效、简化手续、方便操作”的原则,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让农民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取补偿。要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改善软、硬件设施条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本单位内部专业系统的开发与运用,尽快与新农合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要逐步过渡到网上审核、适时报销和网络监管,全面提升新农合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定点机构管理,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要认真落实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医疗机构布局,严格建设标准,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卫生下乡和“三支一扶”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要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二是严格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要不断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条件和申报、确认程序,完善定点医疗机构退出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要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定期开展医疗服务行为评估,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稽查。加强结算审核和补偿报销情况公示。 三是切实加强医药费用控制管理。设置医疗机构的例均费用控制线。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例均费用考虑物价上涨、卫生总费用自然上升等因素设定控制线。对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例均费用超出控制线部分,严格进行核减。要积极推行中医药及适宜技术,积极鼓励中医药及适宜技术为参合农民服务,将中药饮片及适宜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四)组织好健康体检,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 按照《天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从本月开始,将对未获得住院补偿的农户进行1人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逐步建立起农民的健康档案。要严格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的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同时接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和社会各界人的监督,确保体检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 (五)适度调整政策,努力提高新农合补偿水平。 根据2007年全市基金运行状况,2008年,市合管委对相关政策作了调整,提高新农合补偿水平。 一是取消农村五保户、特困户、计划生育后遗症对象、孤儿、民政优抚困难对象住院起付线。由市民政局严格按标准确定具体对象人员名单。 二是取消市外住院最低补偿比和补偿有效期的设置。从 2008年开始,取消市外住院最低补偿比的设置。同时取消市外住院补偿30天有效期的限定,出院后90天内报送均有效,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就诊和补偿。 三是调整目录外用药比例。2008年开始,调整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用药比例:市一医院20%,市中医院15%,市级其他医疗机构10%,乡镇卫生院5%。 四是提高中医药及适宜技术的补偿比例。如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患者进行住院治疗时,中药和中医适宜技术的费用达到总费用的30%时,其补偿比例相应提高5%。 五是调整补偿比例。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为了合理分流病源,保证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急危重病不出市,切实减轻农民群众的医药负担,调整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由原来的住院分段补偿比例统一调整为65%。 六是继续设置体检基金。2008年体检基金的分配比例不变。年底,根据体检基金和住院基金结余的情况,对未获得住院补偿的参合农户进行免费体检,或将相应基金划入农户的个人账户,用于门诊就诊。 (六)加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要统筹考虑与农村其它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衔接。 一是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参合资金。利用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经费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安排专项基金解决农村五保户、贫困户及其它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缴纳部分,保证全市民政救助对象全部参加合作医疗。 二是增加救助定点医院。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全部定为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定点医院,进一步方便农村贫困群众就近就医。 三是开设共享服务窗口。在定点医院统一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三办合一”的共享服务窗口,方便农村贫困群众办理结算手续。 四是实行补偿、救助当场垫付制。农村贫困家庭在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总费用,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按政策给予补偿后,各定点医院再按医疗救助规定,将救助金当场垫付给农户,实现同一时间对农户的统一结算,为贫困群众就诊治疗提供人性化的医疗救助服务。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强化目标责任制。各地要把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评估方案和实施细则,严格考评程序,把考评结果作为核拨政府工作补助、实行奖惩兑现的主要依据。同时,各地要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并按照相关政策,落实经办人员养老、医疗等保障政策,切实解决经办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经办机构的正常运转。 (二)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市合作医疗管委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要定期督导市乡合管办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定期召开管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市合作医疗监委会要加强监督管理,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行,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合理使用。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探索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筹资机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年度资金预算,督促落实新农合补助资金和农户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切实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的衔接,全面解决好农村五保户、贫困家庭参合和医疗救助问题。发展与改革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药监部门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农村药品购销环节的监管,治理整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代理银行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切实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物价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严防截留、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公正、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适时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工作的进展及完成情况,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督办会、专项检查、现场督查等形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加强重点督办,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特别是对合作医疗基金的征收工作,要定期通报征收进度,确保征收工作按时完成任务。有关部门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加强研究,及时进行指导。 同志们,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造福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要全市上下一心,扎实工作,就一定会把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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