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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河遗址
发布时间:2017-10-10 09:53 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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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位和作用

  石家河遗址位于天门市石河镇,东南距市区约16公里。石家河遗址是我国长江中游地区迄今发现分布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由40处地点组成,占地面积约10平方公里。各地点相距很近,有的甚至紧密相连。其中心区还有一座我国目前发现规模最大的构筑于屈家岭文化时期的古城和一座保存完整的西周城址。石家河遗址及由它命名的石家河文化代表了长江中游地区史前文化发展的最高水平,在中华民族文明起源与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1955年至1993年间,国家文物局组织的石家河遗址考古队已对该遗址的9个地点进行了20次规模不等的发掘,发现的丰富的遗迹和遗物,对于研究长江中游地区史前文化发展编年和聚落的形成、发展与衰落具有典型意义。整个遗址除大自然的剥蚀外,没有遭受大规模、大面积的动土破坏,保存基本完好。从地面上看,石家河遗址古城的西垣和南垣保存较好,土城的城垣高耸地面,城周围的护城河清晰可见。

  二、保护管理及规划

  石家河遗址发现之后,保护管理工作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1956年11月,石家河遗址由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11月由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3月,天门市石家河遗址被国家评为“中国20世纪100项考古重大发现”之一。

  2004年12月,国家文物局派中国建筑设计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对石家河遗址进行了调研、考察,作出了石家河遗址“十一五”规划和价值评估方案。目前,国家文物局已将石家河遗址作为全国30处大遗址之一,列入国家文物保护“十一五”计划。根据国家文物局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已委托中国文物研究所、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联合编制《石家河遗址保护管理总体规划》,2004年11月已对遗址进行了现场调研,编制了《规划》立项报告,2006年正式编制《石家河遗址保护管理总规》,2007年底完成编制工作。

  三、开发利用前景

  1、历史文化价值

  石家河遗址本身就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品牌效应。自50年代初发现以来,文物考古工作者对遗址进行了大量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取得了重大收获和一系列科研成果,已出版大型考古发掘报告2部,大型调查报告1部,在各种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简报20余篇,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

  石家河古城是我国目前已被确认的新石器时代城址中规模最大的一座,其附属点之多,分布面积之广,在同时期遗址中罕见。具有稀有性、独特性和典型意义。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世界人类发展进步的宝贵文化遗产。

  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文化是构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基石之一,而石家河遗址是其核心部位的典型遗址,是研究我国史前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社会性质、社会结构、人口分布、聚落的发展演变、民族形成与文明起源、邦国兴起的实物资料宝库,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对于廓清我国上古史中的迷雾,探讨多元一体民族国家的形成有关重要意义。

  石家河遗址内涵丰富,废墟形态保存较好,除社会历史文化研究外,还可以为海内外自然史、科技史及生态环境等多学科领域的学者进行专业考察提供研究园地。该遗址出土的众多原始艺术品,堪称当时的艺术杰作,具有传承借鉴价值和审美价值。

  2、社会价值

  石家河遗址比较集中地保存了古代人类在特定环境和阶段进行开拓性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的大量优秀历史文化遗存。该聚落由形成、发展、繁荣到衰落的过程,为人们鉴古知今留下了生动、直观的实物教材,具有历史教育、科学教育功能。对于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民族自信心,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实行科教兴国都有重要意义。

  3、经济价值

  石家河遗址是国土资源中的重要人文资源,对提高地方知名度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品牌价值。其出土文物的造型、图案,不仅可供设计制作富有地方特色的工艺美术品,直接产生经济价值,而且可以作为地方工农业产品的商标,具有较高的无形资产价值。作为珍贵的文物古迹,它无疑又是重要的旅游资源,对其进行有效保护,合理运用,可促进长江中游旅游业持续发展,为发展第三产业营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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