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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习俗
发布时间:2014-02-11 08:53 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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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民国时期,天门集市巨商住宅多为“两厅六房围一井”的四井口层,即进大门为前厅,前厅两侧为耳房,前厅楼接着四方天井,天井两旁有厢房,作厨房或储藏间,过了天井则是正厅(堂屋),两边各有正房,正厅后面为拖院子。农村的富户人家也有住四井口屋或塞口屋(即将三间三拖正屋前的两边厢房连接成门楼或厅屋)的。集镇、农村的一般人有的住房多为两间两拖或三间三拖屋。有的人在正屋一边前另加一房的称丁字屋或曲尺屋,两边各加一房的称撮箕屋。因常遭水灾,贫穷人家多是芦苇秆、高粱秆或竹片夹成的泥巴壁子、草顶或瓦顶房。少数户仅有一两间茅草屋或“鸦雀棚”(即窝棚),以避风雨。富户多为砖墙木架结构的瓦房。一般是坐北朝南,避暑避寒,但多数住房无窗户,室内阴暗潮湿。

  新中国建立后,天门人居住习俗逐渐改变。农村住房从60年代起,一般为砖木结构的三间三拖或耍三间,坐北朝南,门窗高大,通风向阳。前有正屋,后有厨房,中间留有小块空地,打有饮水的钢管井或竹管井。厨房后面或旁边,建有猪屋,清洁卫生。80年代,农村的一些先富人家开始建造二三层的钢筋水泥结构楼房。集镇居民新建的住房,有的高达四层,式样新颖,具有时代特色。外出打工的农民从外地引进了具有外地特色、式样美观新颖的楼房图纸,不少农民照图纸建造了三四层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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