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2-2846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文 号 | |
标 题: |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
刘殿权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保洁员工资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这是一件独办件。针对此建议,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为有效解决因农村保洁员“一高两低”问题(工作强度高、工资待遇低、作业效率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标准向“五强”目标转化,不断提高保洁员工资待遇,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我局采取“换车、减员、增资、强管”的方式来达到“提质”的目的,确保农村垃圾治理保洁常态长效。
一是升级收运工具。将原有人力板车全部更换为三轮电动车,以此减轻保洁员劳动强度。
二是减少保洁数量。将原来80户配备1名保洁员调整为150户配备1名保洁员,即将保洁员数量减半。
三是提高工资待遇。在不增加市镇两级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将保洁员工资标准由原来的600元月调整为1200元/月,实现工资待遇翻番。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农村实现网格化管理,分区域将保洁责任细化到具体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区域、定考核),按照基础+浮动的模式设置保洁员工资,并强化量化考核,每月考核结账,提升村庄保洁质量。依据本地实际,收集环节改革分步推进,到2024年底全面实现(其中2022年推进20%,2023年推进40%,2024年推进40%)。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与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8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