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门市纺织路73号;邮编:431700;联系电话:0728-5235199;电子邮箱:tmc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关注,着重抓好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凝心聚力推动民政事业和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政务信息宣传工作方案》、《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和平台维护。
2021年1月至12月,我局累计公开各类政务宣传信息278篇。其中,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篇(具体为:政策解读1篇、规范性文件1篇、机构简介1篇、领导信息更新1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篇、工作动态53篇、规划信息4篇、财政资金3篇、行政处罚案件3篇、城市综合执法5篇、提案议案7篇、其他主动公开文件1篇);其他杂志及书刊刊登宣传信息196篇(具体为“住建厅信息中心6篇”“中华建设网”发表27篇,“中华建设”杂志3篇,“领导科学论坛”杂志1篇,“竟陵风”杂志1篇,“视听天门”4篇,“天门日报”刊登67篇,“天门周刊”刊登48篇,“天门发布”刊登7篇,“云上天门”24篇,微信公众号8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和《省政务管理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了我局接收渠道,推进接收制度进一步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四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提出和明确了“两个原则”(“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形成“三种公开模式”(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确保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推进了平台信息推送,增强了两微一端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信息的联动性,大力提升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引进了智能审稿系统,进一步规避文字错误、用语错误,确保信息质量。根据使用反响,持续完善相关平台建设,提升使用舒适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形成“三级审核”制度,各单位科室报送内容,信息专员拟稿、改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发布。同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回应各类涉城网络舆情,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每月根据各单位信息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报送、网络舆情办理等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通过每月通报、每年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累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674件,行政处罚148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9 | 0 | 6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7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03.2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无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而收取费用的情况。
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信息公开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人员信息业务能力偏弱;主动公开的方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信息在深度和广度上有待提高等。
改进情况: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执法社会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二)2021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全局没能组建覆盖所有工作的信息推送网格制度;信息公开的深度还有待挖掘,推送市民喜闻乐见的信息还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多角度、多方面开展政务信息撰写、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人员使用新媒体、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式的能力,为2022年充分展现天门城管人的良好风采和光辉形象,营造城管工作环境良好氛围奠定舆论基础。
整合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拓展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业务的方面的工作细节,实现城市各类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业务单位的协同联动、快速反应和精确管理,确保信息公开范围广、内容新、有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因此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共计办理建议提案28件,其中: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10件。做到了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舆情关注及政务服务情况。全年累计督导落实487件涉城网络舆情案件的办理回复工作,其中:省阳光信访平台22件、领导批示件19件、书记专属版155件、行风热线5件、云上天门5件、网络舆情103件、群众来电来访178件,均已按时办结并回复。今年以来,累计印发城管法律法规、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天门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手册》10万册,《关于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致市民的一封信》4万份,农村清洁农户“十户联创”宣传画2万份、台账5000本,春节应急一封信25万份,农村垃圾分类宣传折页10000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2021年,我局深化巩固“强转树”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四减”措施,权责清单网上公示、执行处罚透明公开、“三项制度”落实执行,“四个坚持”和“721”工作法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认真执行三个严禁:即严禁暴力执法、严禁不按程序执法、严禁胡作为、乱作为。狠抓法律“六进”,利用媒体开辟城管法规宣传专栏;深入结对帮扶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对全市服务企业开展“送法入户”活动,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今年累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674件,行政处罚148件。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环评公众参与类重点领域信息2篇,具体为:《光大环保能源(天门)有限公司 <天门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公示稿)》、《天门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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