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1-5615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城市管理局 | 文 号 | 天城管文〔2016〕41号 |
标 题: | 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意见 |
为了进一步加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专家评估情况,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全面提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
1.严格市容管理标准。把握“行商归点,坐商归店”的工作标准,全面取缔流动经营和出店经营;科学选点,合理设置“城管便民服务点”,切实规范擦鞋修鞋、自行车维修、配匙、刻章等小型手工业服务摊点。
2.提高环卫保洁质量。积极推行环卫精细化作业,加强环卫清扫保洁细节管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认真落实垃圾密闭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3.加强建筑立面管理。全面加强城市立面管控和设施维护,保持临街立面清新靓丽,围挡设置美观,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设置规范;保持环卫设施、亮化景观完好、安全、整洁,日常维护到位;保持路灯功能完好,城市亮灯率达95%。
二、建立常规管控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城管执法工作机制
坚持“严格管理、文明执法”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措施,实行路段网格化管理;扎实做好日常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全面加强路段常规管控,建立统分结合的集中整治工作机制,形成城管执法的良好局面。
三、全面开展老旧街区市容整治
组建竟陵中街、竟陵东街、趟子街、孝子里南段、文昌路等老旧街区执法专班,全面开展老旧街区的市容整治,拆除破乱广告,清理建筑立面;拆除私搭乱建,消除管理盲区和卫生死角;拆除一店多牌,清除门店贴画,规范牌匾设置;坚决取缔出店经营,规范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的摆放,保持街道畅通有序。
四、加强临街施工管控
严控占道施工,临街施工一律按照标准实行围挡遮蔽;严禁乱泼乱倒污染市容,正确做好建筑垃圾、生活废弃物消纳引导,切实做好建筑渣土的资源化利用。
五、推行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
城管系统各单位要协调相关社区,选定试点小区,配置分类收集容器,配套收集、处理服务,认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
六、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强化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设备的新建、改造和日常管理。
1.预防垃圾二次污染。进一步完善板车加盖措施,改良收集、转运方式,杜绝收集、转运的二次污染。
2.全面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根据区域特点,按“功能适应、一街一式样”的要求,统一、规范设置垃圾容器;落实及时清掏、全面清洗等措施,做好日常维护。
3.加强中转站管理。加强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的监管,认真落实病媒消杀措施。取缔露天敞开式集并,严禁中转站私存杂物、废品,保持站、厂环境卫生整洁,作业规范。
七、加强城区公厕监管
1.规范环卫公厕管理。加强环卫公厕的管理,落实专人管理,保证管理达标。
2.落实单位开放公厕管理。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对社区、临街单位开放公厕全面实施监管,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行定期通报、督办,促进城区公厕管理水平整体提升。提供化粪池吸污有偿服务,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
十、科学调度,有效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率
科学合理地调整环卫作业时间,调配环卫作业机械和作业人员,提高机械作业频次,实行夜间洒水、机扫,白天喷淋压尘,有效提高机械化作业率。
八、全面开展城区“门前四包”监管
开展临街单位、经营门店“门前四包”履责情况监督、管理,全面、准确反映“门前四包”履责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门前四包”评比、通报工作,促进涉城社区、市直单位、产权单位、经营业主共同履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九、加强城管队伍教育管理
1.做好城管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学习教育,培养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提高管理实效。
2.开展环卫作业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切实解决环卫工人作业时间捡废误工等问题,提升环卫作业时效和工作质量,提高城区整体保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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