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21192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8日
名称
关于印发天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文号
天城管委文〔2021〕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8日

关于印发天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8 09:55 来源: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一、组成人员

长:杨兴铭   

副组长:涂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员: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邮政公司团市委、市妇联市供销社,竟陵、杨林、侯口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任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一)市领导小组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制约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牵头做好终端处理设施和收运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加强生活垃圾日常设施运行维护;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行为的行政执法。

2.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的制定,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报道,指导各地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公益广告宣传,引导群众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指导各地组织志愿者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实践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要求。

3.市发改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各地做好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指导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4.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推动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夯实学校教育基础。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5.市经信局:指导通讯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抓好清洁生产,发展绿色包装,提高产品可回收性,减少产品全生命周期固体废物生产量。协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项目示范和相关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落实省、市级以奖代补政策和债券支持政策,保障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加强对垃圾分类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配合相关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

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及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预留和控制相应的设施用地。

8.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对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督促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对有害垃圾的规范贮存、处置进行监管。

9.市住建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在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中,根据垃圾转运和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保障分类工作顺利进行。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管理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宣传教育。

1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支持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农业领域落实国家塑料制品使用有关规定,推动农业生产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分类方法和处理方式,试点推进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和农村地区易腐垃圾就地处理。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同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作贡献。

12.市商务局:推进商务领域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引导商贸流通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促进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管工作,推广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动酒店、饭店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培养绿色消费行为习惯,倡导绿色生活新风尚。

13.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城市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提倡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活动,加强对旅行社、导游等从事旅游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宣传教育,组织市内4A级景区、星级酒店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光盘行动”。

14.市卫健委:负责做好卫生系统医疗废弃垃圾的处置,与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情况纳入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考核。

1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加强经营者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配合城管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好餐饮垃圾分类投放收运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相关的地方标准。

16.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深入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单位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扩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17.市邮政公司:指导邮政公司所属网点快递企业严格落实限制邮件快件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加强邮件快件包装回收处置,推进邮件快件包装减量化、可循环化。

18.市银保监组:负责推动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主体充分履行分类投放责任,组织开展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工作评价、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宣传引导。

19.团市委:在全市广大青少年中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青年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广大青少年争当垃圾分类宣传员、志愿者。

20.市妇联: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负责发动组织妇女及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1.市供销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再生资源回收目录,推进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

22.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员工教育培训,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落实相关工作责任;配合社区选址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建立生活垃圾投放曝光台,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23.竟陵、杨林、侯口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为垃圾分类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保障垃圾分类工作不留死角。建立完善督导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位设置,按标准做好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的配套设置及维护管理,配置指导员和督导员,指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对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开展考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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