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工作报告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必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清理审查,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问题。现形成评估报告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科、城环科、财务科、督察科、市容秩序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推进落实。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审查责任,从文件起草源头上杜绝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形出现。
(二)加强政策宣传,开展学习培训。一是开展政策宣传。通过一楼大厅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加强《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进了群众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宣传培训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通过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我局工作人员公平竞争审查意识和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加强文件清理,规范发文审查。持续开展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由局法制科与办公室牵头指导和督促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存量清理和新增文件的审查,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上会研究,不得法制审核,不得报审下发。从多种途径强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有效防止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文件出台。
二、集中评估审查情况
对2021年以来我局和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所有政策性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15件。按照集中评估审查工作方案,法制科牵头组织各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并特邀鹰之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加,对清理出的文件进行了集中评估审查,经评估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总结和集中评估审查发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以来,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少数同志学习不够,未能充分了解公平竞争审查的实质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敷衍应付和推诿现象。二是审查水平不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审查过程中,对文件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还存在政策不熟悉、判定不准确等问题。
四、今后工作方向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措施,责任到人。起草文件的科室、单位负责对拟定的文件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的初审工作,法制科做好督促复核工作,办公室把好发文关。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盖章印发,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二)加强培训提高质量。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文件审查质量。定期组织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适时邀请市公平竞争办领导和法律专家、顾问授课,加大对“审什么”“如何审”的标准培训学习,努力提升审查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抓紧抓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附件:1.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政规〔2013〕4号)
2.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规〔2015〕10号)
3.天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天办发〔2015〕14号)
4.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43号)
5.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1号)
6.天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门市住建领域行政管理权与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权工作衔接制度》的通知
(天城管委办文〔2018〕2号)
7.天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门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天门市城区建筑外立面改造管理办法》《天门市城区施工围挡设置管理办法》《天门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地面维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天城管委文〔2020〕6号)
8.天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城市管理网格化的通知(天城管委文〔2021〕3号)
9.天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天城管委文〔2021〕9号)
10.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市禁鞭区范围的通知(天政办发〔2021〕3号)
11.天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城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天城管委文〔2021〕5号)
12.天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亮化路灯工程联合验收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联合验收方案》 《市政工程联合验收方案》《地下管线联合验收方案》的通知(天城管委文〔2021〕6号)
13.天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门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天城管委文〔2022〕4号)
14.天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门市违法建设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天城管委文〔2022〕7号)
15.天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门城区私房建设管理和违法建设治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天城管委文〔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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