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公告
按照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对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天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采取“专常结合”方式开展常规巡察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巡察,对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统计局、市红十字会、天门市兴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天门职业学院、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联系信箱、电子邮箱、信访接待点,并公布“荆楚码上巡”二维码,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干部、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直接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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