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336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15日
名称
2017年财政工作总结和2018年财政工作思路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5日

2017年财政工作总结和2018年财政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8-01-15 00:00

  2017年,全市财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防风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财政系统自身建设,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2017年财政工作总结

  (一)支持经济发展有新举措。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扶持全市重点企业发展,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大,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积极向上争取调度资金85000万元,支持宇电新能源、益泰药业、纺织机械等80家重点企业做强做大。此外,拨付奖补资金2760万元,对芯创科技、卓尔集团、兴隆冶金等15家企业落实了奖补政策。二是积极筹措落实资本金和政府债券90052万元,推进水利、交通、高标准农田、农村污水处理和城市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加快推进PPP项目规范运作,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申报审核入库财政部PPP项目库项目4个(智慧城市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北湖公园、工业园供排水一体化及管网),总投资24.08亿元。四是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涉企政府性基金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0项,减轻企业负担488万元。

  (二)组织财政收入有新突破。一是强化任务意识,压实征收责任。紧紧围绕年初目标任务,搞好税源分析调查,进一步明确征收责任,强化征收措施,着力提高收入质量,确保完成年初预算收入任务。二是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大对欠税大户的清欠力度,采取过硬的措施清缴欠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加强纳税人信息管理,严格核定经营收入,认真清理税收减免行为,堵塞征管漏洞;加强涉地税收征管,加大对存量土地的排查力度,做到税收征管全覆盖。三是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加强相关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充分利用联合办税大厅窗口,加大国地税联合办税力度,提高对建筑业、商贸服务业的征管质效,防止税收“跑、冒、滴、漏”。四是关注重点税源。加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积极协调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税收应缴尽缴。大力引进总部经济,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69156万元,占预算271900万元的98.99%,同比增长10.8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2484万元,占预算190567万元的101.01%,同比增长7.10%;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03%。

  (三)深化财政改革有新进展。一是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中央、省级、市本级财政安排的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应急救灾、惠农补贴等“四保”资金以外的所有财政专项资金纳入统筹范围,统筹资金303657万元。二是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提高乡镇服务保障能力。结合我市乡镇工作实际,出台了《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采取“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实行收支挂钩、专项转移支付、一定五年不变”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示范试点,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在全市选择黄潭、汪场等11个乡镇337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工作,在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全面推进部门整体支出、财政专项和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及部门一级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对2016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在100万元以上的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达108000万元。

  (四)落实民生保障有新亮点。一是加大重点民生保障力度。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统筹集中财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住房保障制度等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保障“三农”、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节能减排、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等重点民生支出,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9.6 %。二是加大精准扶贫力度。统筹精准扶贫资金47185万元,完善扶贫资金审批立项、分配使用和监管评估制度,加强督办检查,提高资金绩效。三是认真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发放补贴资金14068万元,受益农户29.3万户。四是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救灾及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和我市石家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与相关部门对接,向上汇报,千方百计向上争取救灾及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资金48056万元和石家河遗址安防工程资金605万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规范财政管理有新作为。一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监管规程和评审项目量化考核办法,完成评审任务395项,评审投资328700万元,审定投资282700万元,审减资金46000万元,审减率14%。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出台了《2017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一采购,扩大到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完成政府采购项目882个,实现政府采购规模154062万元,较上年增长83.4%,节约资金14173万元,资金节约率9.2%。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33家重点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涉及金额170万元,涉案资金全部予以追缴;开展了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77个,涉及金额170.56万元;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查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金额429.42万元。同时,紧扣财政改革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预算编制执行、专项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清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工作。四是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与“三公”经费公开,有73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各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部门预算资金82094万元;公开财政专项资金45项,公开资金总额154801万元,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89条。

  (六)财政队伍建设有新气象。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认真落实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周四集中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交流心得体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提高干部职工的党性觉悟。二是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党建项目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10×10”品牌创建活动,市财政局党组被市委评为“十佳党委(党组)”称号。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财务管理制度责任书和清理“吃空饷”问题责任承诺书;结合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党纪党规知识集中学习及测试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确保反腐倡廉警钟长鸣。2017年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3起,对3名责任人给予了警告处分。四是认真做好人才引进和人员招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编办和市人社局的统一要求,2017年引进了财会、金融、土木工程等专业1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考了2名参公人员和23名乡镇财政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财政队伍。

  二、2018年财政工作思路

  2018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着力加强财源建设,做大财政蛋糕;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防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着力推行精细化管理,提升理财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为8%,公共预算收入为207684万元。围绕上述目标任务,2018年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实施财源培植工程。加快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大做强现有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巩固主体税源,壮大骨干税源,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认真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措施,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积极支持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新经济培育和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植新兴财源。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综合运用政府基金、重大产业发展资金、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支持一批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利润、政府有税收、环境有改善的企业,培育一批支柱产业,构建多元化、特色化财源基地。

  (二)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征收部门和乡镇办场园分析财政收入形势,研究组织收入的具体措施。建立督办协调和奖惩激励机制,加强调度和督导,切实解决收入征管中的问题。定期与税务部门协调、沟通,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从优化经济结构和动力转换入手,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夯实财源基础,努力提高地方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地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

  (四)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严格遵循“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重点、稳增长、促发展。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确保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落实到位。

  (五)创新财政管理方式。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精准扶贫,更好地发挥财政对经济的引导、调节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综合运用政府基金、担保、贴息、奖补等方式,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筹措落实资本金和政府债券,推进水利、交通、优势产业、生态文明和城市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PPP项目规范运作,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的投入,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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