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157199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7月03日
名称
市财政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3日

市财政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0-07-03 15:26 来源:天门市财政局

今年上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主动担当、靠前服务、一线战斗,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着力化解“疫后综合症”,全力支持打赢疫后重振民生保卫战和经济发展战,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决定性成果,生活秩序正在有序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正在提速快进。现将今年上半年财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成效及做法

1.全方位筹措,内外并举不等靠。财政部门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科学统筹,强化保障,坚决扛起财政责任。“疫”一打响,第一时间启动战时应急机制,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加紧筹措资金。对内提前谋划,通过动用预备费、统筹上级专项资金、本级预算等,做好应急准备;对外发挥财政资源优势,广泛发动在外天商和重点企业支持抗疫,一批批爱心款物不断驰援天门。截至5月底,共筹集资金26474万元,其中统筹各类财政资金14304万元,接受社会捐赠资金12170万元。

2.全天候战备,随到随办不懈怠。所有涉及资金审批、拨付的科室和单位全天候待命,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程序,加快资金拨付,以最快速度将资金拨付到定点救治医院开展生死营救,拨付到防控一线筑起坚强堡垒,拨付到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足马力保供给,拨付到困难群体缓解生活急困,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有需必应、应保尽保。截至5月底,累计拨付资金23425万元

3.全过程监管,发挥效益不违规。财政部门迅速组建应对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专班,社保、预算、国库、经建、办公室等科室人员一律取消休假,全天候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参与全市防疫资金物资管理。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防控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天门市社会捐赠资金管理办法》,下发了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绩效管理的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强防控资金使用管理,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防控资金使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防控资金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方面,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全覆盖防控,尽锐出战不退缩。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闻令而动,取消休假,全系统596人主动请缨,从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出发,以积极主动姿态迎接疫情防控大考,一直坚守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特别是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始终冲锋在前,踊跃承担急、重、险、难任务,分别在定点隔离点值守、发热病人转运、防控政策宣传、聚集人群劝返、人员排查追踪、防控物资发放、生活物资配送、重点卡口值守、环境消毒整治等岗位上展现出了财政人危难时刻敢冲锋、紧急关头敢担当的英雄风采,赢得社会高度赞誉。财政部门有7名同志先后受到了市委组织部和下沉社区的通报表扬;市财政局驻彭市镇文明新村工作队受到市委组织部通报表扬。

5.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疫情发生以来,我市采取最严格的“封城”措施,对经济活动按下“暂停键”,有效遏制住了疫情蔓延势头,同时也造成财政巨大减收增支,全市财政收支缺口凸显。面对困难和问题,我市财政部门立足自身想办法,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拿出超常规的力度,打开所有坛坛罐罐,汇集所有家底,压减全部非必需,应减尽减、应统尽统、应整尽整,集中力量消化收支缺口,全力以赴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大力压减支出。铁下心来“动刀子”,千方百计向内挖潜,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支出,取消无效支出,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再压减15%。清理规范支出政策,除疫情防控和应急救灾外,全面清理规范已出台的政策,严禁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对已出台超标准、超范围、超财政可承受能力的支出政策限期整改。二是大力调结构。对于必保的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三保”、债务付息等支出,按照年初预算和最新政策要求执行到位。对于预计难以执行的项目或者支出方向和重点发生变化的项目,及时调整用途。对政府性基金减收按照“以收定支”原则,通过调减支出规模和调整结构实现平衡。三是大力抓统筹。按“零结转”原则统筹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社会捐赠收入,全额运用预备费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养老保险和医保基金历年滚存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统筹上级补助和本级预算资金,统筹基建专项和政府债券,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全面清理暂存暂付款项,严控新增暂付性支出。

6.及时足额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我市把疫情防控摆在财政支出的首位,抓好资金筹措、分配、统筹和监管,绝不因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影响疫情防控,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患者救治。一是全面落实患者救治保障政策。加强统筹,加快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加快结算医保基金,确保确认、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个人零负担”,没有发生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二是全面落实医药物资调配储备制度。按照“谁使用、谁付款”原则,加快预算安排,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支出责任,参照省级办法据实进行结算。三是全面落实关爱医护人员和参与疫情防控的基层一线人员政策。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和一次性慰问补助,一线医务人员每人每天600元予以补助和一次性慰问补助6000元、二线医务人员按每人每天400元予以补助,参与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按每人每天分别给予200元和150元补助,累计共发放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补助资金5300余万元;下沉社区一线防控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补助标准,共发放补助资金8500余万元。

7.全力以赴支持复工复产。我市按照中央和省里政策要求,综合运用减税降费、补贴、贴息、融资担保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早恢复正常生产。一是用足用好减税降费政策。抓住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应对疫情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并明确参保企业2至6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予以免征的利好政策,主动搞好对接服务,确保了企业、个人等“应享尽享”财税支持政策得到落实。二是强化金融支持。抓住中央和省里政策窗口期,加强部门配合和银企对接,加快优惠贷款落地,帮助重点企业用足政策。三是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兑现我市《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市级财政安排拨付资金10574.58万元,对全市310家企业予以奖补;对全市商贸流通19家企业在岗人员的职工薪酬支出费用给予补贴资金288万元;对4家在营保供企业疫情防控相关费用给予补贴资金89.184万元;对市场保供企业物流配送费用给予补贴资金21万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和增加就业补贴分三批拨付173家企业失业保险返还补助408万元;对8家企业计403人拨付一次吸纳就业补助80.6万元;给予15家重点企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5万元;拨付资金93.85万元对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给予贴息支持;市级财政安排拨付17家规上工业企业物流补贴107.23万元;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中小微企业免收3个月租金,再减半征收6个月房租,已减免44户,减免租金49.2万元;为我市2家涉农养殖企业拨付鲜鸡蛋收储一次性补助资金23.58万元。

8.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合理确定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需求,向省财政厅申报了2020年新增债券资金需求计划67787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需求项目60个,需求计划22185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项目35个,需求计划456024万元。目前,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一般债券资金21758万元,实施项目14个,已拨付资金15300万元;下达新增专项债券项目5个、资金49200万元,5个项目正在抓紧实施,已拨付资金37200万元。下半年,将按照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助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9.进一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市财政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当作一条主线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笃信笃行学,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半年,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共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意识形态学习讨论4次,周四常态化学习12次。

10.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一是强化学习提认识。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和全局干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组织专题学习5次。利用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和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国家监察》等廉政教育宣传片、收听收看《天天晓廉》栏目、学习党章《监察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在局机关办公楼层增设以“茶廉文化”为主题的廉政文化长廊,营造宣传氛围。二是明确责任抓落实。制定并下发《市财政局党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分解方案》《市财政局2020年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分解方案》,对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详细分解,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措施具体、压力传导到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正风肃纪严管理。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在议事决策上坚持集思广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在选人用人上严格用人程序,实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全程参与,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在执行廉政规定方面,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坚决纠正“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四百双争”活动,配合做好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四是源头治腐强约束。将廉政风险防控链条延伸到“三重一大”事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重大改革、重要时间节点等各个方面。在项目管理上,严格实行审批制、招投标制和政府采购制度;在资金管理上,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同时在“常抓”、“抓长”上下功夫,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上半年,局党组成员和局直单位负责人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规的事件。

11.进一步加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市财政局党组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作为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一是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铁柱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督促指导。二是细化责任分工,精心制定整改措施。主动认领反馈意见中涉及财政的4个方面15个问题,按照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责,进一步细化分工,分解任务,明确了5名党组成员、15个责任单位(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任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头组织业务科室(单位)逐条梳理深挖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三是坚持对标对表,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对财政牵头整改的7个问题,积极谋划,扎实整改;对配合整改的8个问题,主动与牵头部门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局党组多次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分析总结前阶段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研究落实措施,拧紧责任链条,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四是建立整改台账。整改问题实行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五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请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市财政局的整改工作,构建了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落实和监督责任框架。六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省委巡视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巡视整改期间,共修订或新制定3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就堵塞一个漏洞。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涉及财政的15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成果,有效遏制住了疫情蔓延势头,同时也造成财政巨大减收增支,全市财政收支缺口凸显。财政部门全面分析疫情对财政的影响,寻求应对之策,化危为机,在危机中谋发展、促振兴。

1.财政收入大幅下降。我市1-5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68747万元,占预算的30.66%,掉进度1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36%。如疫情对我市经济的影响期延长,减收的额度还会增加。后期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一定恢复期,随着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进一步实施,我市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减收61000万元,占全年收入计划的27.2%。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减收4500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25.8%;非税收入减收1600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32.1%。对我市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影响巨大。

2.财政支出急剧增加。预计我市全年新增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等支出77500万元。其中:患者救治1800万元,物资设备保障9500万元,防疫一线补助16000万元,医疗场所改扩建14500万元,医患隔离食宿3900万元,市场应急保供1000万元,企业复工复产8600万元,稳岗就业补助600万元,特殊群体救助15100万元,社区防疫支出等6500万元,财政运行的压力巨大。

3.政府性基金减收严重。预计政府性基金收入减收102600万元,占全年收入计划的41.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10000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42.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及污水处理费收入减收260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34.2%。为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我市计划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3000万元,由于基金减收幅度较大,全年调入计划难以实现。

4.社保基金收支缺口加大。预计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收34600万元,占全年缴费收入计划的17.6%。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减收3180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41.4%;失业保险基金减收20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30.6%;工伤保险基金减收130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1.3%;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减收130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1%。按政策要求,我市财政已安排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7000万元,受疫情影响,预计新增企业养老保险支出缺口31800万元。

5.2020年财政收支缺口。预计全年财政收支缺口272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138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缺口102600万元,社保基金收支缺口31800万元。

三、下半年工作措施

今年是大疫之年,也是大考之年。面对困难和问题,全市财政部门立足自身想办法,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拿出超常规的力度,打开所有坛坛罐罐,汇集所有家底,压减全部非必需,应减尽减、应统尽统、应整尽整,集中力量消化收支缺口,全力以赴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扩收入,增强保障能力。一是开展专项税源调查,深入分析疫情等各种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定期与税务部门协调、沟通,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认真谋划,主动作为,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债券资金,提高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缓解财政支出短期内“井喷式”增长的压力。三是强化预算整合,加强土地市场分析,做好土地文章,严格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进一步整合预算,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全部调入一般预算。

2.优结构,突出保障重点。一是调整压缩一般性非急需建设项目,全市所有非急需建设类项目能缓则缓、能压则压,集中资金保“三保”。坚持建机制强保障,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等重大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切实用好地方政府债券,积极争取省政府在我市债务限额范围内满额发行政府债券,并根据疫情影响调整政府债券使用方向,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和重大民生工程支出。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推进项目支出整合,在不减绩效目标的前提下压缩财政支出规模,切实将资金用到刀刃上。

3.严统筹,坚决实现“三保”。一是严控支出,统筹整合资金,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按不低于10%的比例压缩一般性支出。二是清理往来,加大暂存暂付性款项清理收回力度,严控新增暂付性支出,杜绝无效支出和资金闲置浪费。三是盘活存量,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全部用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三保”支出。

4.强支持,推进复工复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特别是近期中央、省、市密集出台的支持抗击疫情和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及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强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持续减税降费,积极宣传、兑现近期中央和省出台的医药医疗等方面增值税减免、防控物资免征关税等一系列应对疫情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主动对接服务,确保企业、个人等“应享尽享”财税支持政策,让企业感受“釜底加薪”的浓浓暖意。二是撬动金融支持,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贴息、财政担保等措施引导、撬动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支持实体经济尽快恢复现金流。三是支持援企稳岗,严格落实增加就业补贴、返还失业保险费、缓交企业社会保险等稳岗支持政策,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企业通过“空中招聘”创新招工方式,帮助企业包车“点对点”“门对门”一站式直达,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5.抢机遇,打造经济增长极。综合分析,准确把握疫情过后需求反弹的回补机遇、市场调整的拓展机遇和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机遇,加快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实施全面经济反攻,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一是抢抓部分行业反弹回补机遇,加快复工复产、复市复业进度,促进我市支柱产业恢复发展,稳住产业链和供应链;鼓励食品行业,紧紧抓住民众因疫情压制而呈现的补偿性消费;支持高科技防疫产品企业,抢抓市场调整的拓展机遇,争夺市场份额,引导消费升级,推动实现报复性增长。二是抢抓新业态不断涌现的机遇,适应疫情之后大众消费升级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宅经济”线上消费等新的消费模式、新的业态蓬勃发展。三是抢抓中央补短板的机遇,紧紧抓住中央财政着力补齐疫情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领域短板的重大机遇,大力支持与防疫物资生产有关行业的发展,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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