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30682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名称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16:47 来源:天门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历来十分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强化法治思维、提升财政干部法治能力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着力做好权力约束和权利保护两篇法治大文章,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的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落实,重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新水平

(一)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重要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和单位。坚持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和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坚持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每年多次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定重点、解难点,为普法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先后印发了《天门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全市财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天门市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天门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天门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天门市财政局2020法治惠民“六个一”活动方案》、《天门市财政局2020年财政法规税政工作要点》和执法人员及新录入人员考试考核、普法工作年度考核等一系列文件和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将普法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专款专用,保障到位。

(二)扎实开展财政干部学法、普法。为确保全员学习时间和学习成效,局党组要求每人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小时,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要认真做好笔记,并把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近年来,我局先后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市建设的实际成效。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倡导财政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按照宪法、法律办事,局党组带头学习宪法,自觉恪守宪法原则,认真履行宪法使命,真正将宪法作为其行为指南和准则。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提升干部法治化理论水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法治微电影》,学习宣传《民法典》,并将《民法典》纳入干部日常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平台”参与民法典网上专题考试。为更好地实施财政“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事业创新跨越发展,我局开展了新颁布的财税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在学法用法中的独特优势,在法宣在线平台组织财政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参加普法考试,做到了学法与工作两不误,节约了普法成本,普法效果较好。

(三)建立局领导学法制度。建立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纳入了年度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局领导集中学法,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局党组带头学习,认真解读,入脑入心。局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讲法律、讲政策,以上率下,引领示范,在财政干部队伍中营造了深厚的学法知法守法氛围。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目标,学习行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近年来,局党组先后集体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预算法》、《宪法》、《监察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此外,还积极组织参加“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专题班学习。

(四)全面实施年度述法。结合年度法治财政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了以科室和单位述职述廉述法为主要内容的“三述”活动,述各自工作中对标法治财政任务完成情况,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作法、经历与感受等,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考核与评判,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勤奋工作、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依法理财的意识和水平。

(五)开展法治惠民办实事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紧紧围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社会保障、疫情防控、减税降费以及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等重点、热点领域,送法到农村、到社区、到学校、到企业等“六进”活动,将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深入市直单位开展财经法规宣传,结合扶贫工作深入扶贫点开展普法维权服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企业宣传减负政策,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法法律法规政策指引,推动企业税收减免、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实落地;组织财会人员参加财税知识网上答题、以赛促学;开展乡镇财政所法治文化建设等。先后印发了《财政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汇编》、《财政政策宣传资料》2000册;为侨乡中学送去《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624册;为全市各类企业送去《湖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手册》、《税收优惠政策汇编》1000多册;为财政局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和帮扶社区送去普法读本300余册。在《财政之窗》制作了6期《预算法》专题学习内容,加强宣传力度。

)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了各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学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近年来,共组织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会5次,订购和印制强农惠农政策宣传资料55000份(册),举办法治讲座5次,开展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培训班6次,办宣传栏8期;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显示器、QQ工作群和微信工作群等平台,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四百双争”和“双评议”等活动,大力宣传财政法治文化,开展道德法治讲堂和法治教育宣传5期;在沃尔玛广场认真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及国家宪法周法治宣传活动,发放财政法治宣传资料和“口袋书”3500多册,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及时向省厅和市法治办报送了财政法治工作信息、调研报告和总结材料等。

二、抓重点,重实效,打造法治财政新模式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湖北省执法条例》和《湖北省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财政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推进财政部门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制度、资格认证制度和持证上岗、定期上岗、不合格者下岗的制度。目前共有51人通过统一考试取得了执法证件,并规定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必须随身携带,实行“三不”即:无证不执法,超出工作范围不执法,不亮证不实施执法行为。

(二)对财政行政执法实行社会监督检查制。实行社会对财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是建设公开、透明型服务机关的有效途径。我们将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承办期限、承办机构等利用各种形式向社会予以公示,将财政执法的一切活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体现了财政执法的严肃性,使广大人民群众亲眼看到和切身体会到财政行政执法是公正、公开和透明的,树立了财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市直单位和乡镇的拥护和支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与此同时,市财政局还结合全市“四百”活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座谈会,还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执法行为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针对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释和答复。建议人、提案人对我局办理工作反馈意见表示满意,实现了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100%,得到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们的高度评价。

(三)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在规范财政监督管理以及监督检查范围、方式、程序等方面,先后制定了《财政监督人员执法责任制》、《天门市财政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政监督检查人员纪律》等规章制度。始终牢固树立“合法、合理、合情”理念,努力创新财政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公正执法,办事流程公开、透明。如市财政监督局,在实施财政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检查程序,把好“三关”。第一关是到被检查单位开展检查前事先要发出“财政检查通知书”,由执法单位把关,最后由分管局长把关;第二关是汇总检查处理报告前,对被处理单位事先发出“征求意见书”,防止乱用处罚条款;第三关是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前,对实施处罚的单位处罚决定,由市局机关法治机构严格审查,重点是认定审查适应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是否准确,始终将把好“三关”作为财政监督检查行为是否规范的一面镜子,真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门市财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实行审核的范围、原则、程序和责任。对本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法治机构具体负责审核的前提下,严格实行办公文字起草关,法治机构审核与协调关,局办公会议审定的“三关”管理办法,做到每出台一份财政规范性文件必须以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依据。没有发生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情况。对上级政府有关部门递交的需要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财政有关政策法规的部分,则统一由局机关办公室(法规税政)负责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抓制度,重廉洁,促进队伍素质新提高

(一)抓制度建设,把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天门市财政工作限时办结制度》、《天门市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天门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实施方案》、《天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办法》、《天门市财政局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天门市财政局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天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天门市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和《天门市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等近20个法规制度,确保了普法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行、有序开展,为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抓实绩考核,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快财政干部培养,提高干部综合业务素质,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天门市财政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实施方案》,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单位,做到领导有责任,科室和单位有目标,层层有担子,人人有任务。同时积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规划分解到年、到阶段,分解到单位、到人。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政工科负责财政干部法治培训和廉政法治教育工作;预算科负责《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宣传培训;会计局负责《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宣传培训;采购办负责《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宣传培训;财政监督局负责《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北省财政监督办法》宣传培训;国资办负责《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培训;局机关、局直单位和乡镇财政所负责所联系单位财务人员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近年来,我局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普法工作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理财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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