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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49741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财政局 文 号
标 题: 2021年1-9月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021年1-9月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9-26 09:23

2021年,市采购办按照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围绕推行政府采购备案制,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消费扶贫,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三库”专项清理和对代理机构开展监督评价、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等。具体工作如下:

一、抓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2021年6月8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供销联合社、市总工会联合转发了《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通过单位预留份额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主要任务目标是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和工会组织优先采购和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市采购办安排专人,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管理账号、采购人交易账号开通,激活账号、上报预留份额,督促单位完成832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截至9月10日,全市已有303个预算单位开通管理账号,激活账号302个;生成采购人交易账号352个,激活交易账305个,全市已累计填报预留份额453.84万元,其中填报食堂预留份额111.6万元,工会填报预留份额342.24万元,全市已完成采购252.79万元,完成占填报份额55.70%。

二、好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1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市营商办抓好营商环境评价(政府采购)工作,积极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开竞争的规定,加强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健全政府采购的投诉处理机制。我们按照市营商办下发的天门市营商环境评价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对政府采购整改的5项事项和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的2项事项,细化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并于6月17日在天门日报作出了优化政府采购服务的承诺。

一是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市采购办积极配合市政府采购中心加快网上商城建设,积极组织协议供应商、服务商入库,组织预算单位、代理机构、供应商的培训,8月26日天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正式运营。

二是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5月31日,市财政局已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已从6月1日起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已经公开政府采购意向项目120个。

三是推行政府采购文件零收费。6月22日,市财政局向全市各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倡议:“鼓励全市各采购人、政府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电子化采购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全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积极市财政局倡议,出具承诺书,承诺执行免费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政策。目前,全市的政府采购项目(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全部实行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停止执行向供应商收取采购文件成本费用政策,实行政府采购文件零收费。

四是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6月7日,市财政局已出台关于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完善了政府采购领域扶持中小企业的措施,要求采购人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同时在采购文件中要明确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对中小微企业给予评审优惠具体措施,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截至8月份,我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7个,占政府采购项目数量214个的17%,授予中小企业采购金额44790万元。

五是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5月31日,市财政局已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单位6月15日前已上报自查情况,对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的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上网公示、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进行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目前,我市今年已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合同项目160个。

六是压缩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时间。市财政局已作出承诺,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压缩对质疑投诉的处理时限,督促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的处理时间提前在5日内完成,财政局对供应商的投诉在3日内完成,分别比法律规定时间提前2天。

七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5月31日,市财政局已印发关于对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监督评价工作,各代理机构在6月15日前上报自查情况,目前,已完成对5家代理机构的重点检查,已经形成监督评价报告,准备在10月初报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对2起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已执行到位,已将行政处罚决定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同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上传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八、推行政府采购备案制。从2021年1月1日起,天门市财政局对全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实行备案制管理,不再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制,将过去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函》和《政府采购合同确认函》两次审批手续,简化为只需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政府采购计划,填写《政府采购备案表》报备,即可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截至9月8日,市采购办已办理备案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105个10813万元;分散采购项目360个42178万元;自行采购项目428个6915万元。

三、抓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专项清理复核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7号),市财政局印发了《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成立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实行专人负责。全市清理评审专家资格的人员221人,共清理退出10人,其中 9人申请自动退出,1人应病故自动退出。同时,对9名申请自动退出的专家,组织问询复核,签字确认自动退出,完善相关手续。

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

2020年12月8日,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天门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目前全市有1家金融机构,21家供应商开展融资业务,金融机构授信额度2964万元,完成线下业务21笔,签订线下融资合同3502万元,发放实际贷款2164万元。

五、有关工作安排及建议

一是继续抓好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安排专班继续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完成采购832平台农副产品,对完成进度实行月通报,力争完成好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做好迎接省第三方的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2021年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能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是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配合市政府采购中心完善购网上商城操作程序,同时按照市财政局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积极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流程。

   四是加强日常政府采购监管。对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活动开展临时随机的监督检查,督促代理机构严格政府采购流程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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