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2022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思路措施
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部门积极落实“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精准实施减税降费,保持适度支出规模,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强基固本,助企纾困,促进了科技创新和稳定就业,有效地推动了“六稳”“六保”工作,在助力构建发展格局和助力我市经济大盘稳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将今年上半年财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成效和做法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强基固本
1.持续性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免申即享”。精简惠企政策奖补申报、资金拨付流程,确保企业无申报享受政策,依据市政府审批同意的资金分配方案将补贴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批量完成资金拨付预算一体化操作。贯彻落实惠企政策性资金实行直达常态化精神,强化财政惠企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上半年,全市有638家符合惠企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无申报享受了奖补,累计拨付惠企奖补资金6746万元。持续为市场主体“供氧输血”,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恢复重振。
2.落实减费降费政策为重点,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贯彻落实国家减费降费政策,加强对涉企收费项目的管理,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落实各项减费降费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今年上半年我市已取消、暂停和免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777.40万元。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压力。
3.强化普惠金融资金管理工作,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小微首贷奖补等普惠金融政策,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引导金融回归实体经济,加大力度稳经济保就业。纾解企业融资困难,及时下达疫情防控贷款补贴资金。建设四补机制,促进担保增信。上半年,我市新增发放个人创业贷款7681万元,小微企业贷款1064万元,财政贴息需上级贴息45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47家相关企业拨付了省重点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拨付贴息资金199万元。
4.落实招商引资奖补政策,着力支持全市重点企业。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全市重点企业的持续发展。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鑫隆冶金、华企云谷、威马商贸、浙商保险等重点企业审核、安排了总部经济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奖补资金1.36亿元。争取省级技改专项资金1210万元,支持芯创科技、卓尔科技、优普生物等重点企业购置先进设备,技改扩规。拨付中央服务业专项资金497万元,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
(二)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完善支出标准,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腾出更多的财政资源优先保障民生。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13306万元,其中民生支出324702万元,占总支出的63.26%。
1.继续兜底兜牢“三保”底线。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国家标准和省定“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持续加大节支工作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紧编制政府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通过将数据录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实现了对“三保”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不折不扣兜牢“三保”底线。
2.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加大对稳岗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险、退役军人、困难群体、残疾人救助、科教文化、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投入。筹集就业补助3416万元。累计核拨超16393万元资金用于疫情防控、公共卫生补短板、医药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工作推进健康湖北行动。落实资金20569万元用于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落实资金11934万元用于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拨付教科文口各类资金60623万元,推动教科文事业持续快速发展。落实生态环境类相关项目资金8338.79万元支持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3.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细化“三农”预算,科学编制“衔接资金”预算,落实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加快农林水事务支出进度,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编制了《2022年本级“三农”支出预算方案》、《2022年度天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方案》,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109.71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5938万元。第一季度农林水支出累计4576万元。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384家、家庭农场2128家。做好了农业保险保前预测工作,预计今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需求达到8312万元。
(三)多方面并举保障财源,夯实财力基础
一是强化征管。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推动涉税信息共享,优化税收征管。完善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和核算管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切实提高征管质效,杜绝跑冒滴漏,在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优惠政策兑现到位的同时,确保应征尽征。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84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85686万元,非税收入累计完成32158万元)。二是积极申报债券资金,保障我市合理融资需求。联动发改及项目主管部门,精准对接“十大工程”,为我市沿江高铁、公共卫生、供水、产业园区、水利、教育等领域重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截至2022年6月,我市已成功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5711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9610万元,专项债券117500万元)。基本完成省财政厅安排部署的专项债券发行工作。三是完成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对2020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存量资金76339万元,为国库回收资金统筹使用打好基础。
同时注重财政收入的相关数据分析运用,关注财政经济运行的变化情况,结合热点、难点,做好月度、季度财政预算执行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及时准确地提供给各相关单位参考使用。
(四)着力强化监督管理工作,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1.严格管控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债务风险。利用债务监测平台掌握政府债务动态,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对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分类制定中长期偿债规划,稳步推进隐性债务如期化解。加强后期使用监管,督促项目单位规范管理和使用债券资金。严格兑付债券本息,切实维护政府信用。我市2020年以来没有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当前的隐性债务存量稳妥化解中。上半年,我市已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119446.34万元。
2.加强监管上级直达资金的使用。加强台账管理,规范资金标识、文号、摘要等数据,提高直达资金统计与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明晰直达资金的支出情况。同时加大通报力度,形成倒逼机制。坚持严管资金用途,紧盯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上半年,上级下达我市直达资金254345.86万元,我市分配下达254345.86万元,分配进度100%。
3.强化预算监管约束力,强化风险防控。坚持从严从紧编制政府预算,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严格遵循“两上两下”的编制原则,把好项目资金审核关,保急需,压一般。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以评价结果应用为目的,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工作,2022年我们组织全市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预算公开,合计公开286家,做到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4.认真开展财政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天门市2022年重点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认真开展重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检查。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制定财政局内部控制专项风险防控办法。提升了财政风险防控能力和防控效率。
5.严把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协助项目单位把好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关卡。上半年,共完成评审请示447份,审减金额32141.35万元,审减率约15.45%。
(五)推进财税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税体制
一是积极参与经济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助力我市2023年建成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各项考核指标体系达标。为支持天门经济开发区快速发展,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制定了《天门市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对开发区进行财政政策扶持。为调动各乡镇发展经济积极性,多方征求意见,重新拟定了《天门市乡镇财政体制调整办法》,预计于2022年正常开始实施。二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实国资委管理体系。积极协调注入资产,配合组建两大国企集团公司。整合到市国投集团的5家公司资产合计257.59亿元;整合到市高新投集团的资产合计39.75亿元。盘活闲置低效资产,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督导协调国投集团对全市采砂经营权、停车位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皂市镇叶子冲矿区建筑用石英砂岩矿矿产资源、岩盐矿和芒硝矿采矿权等5项特许经营资产划转注入工作。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拟定了《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强化业绩考核对企业经营发展质量效益的正向引导,修订与之配套的《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聚焦国企改革重点,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三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年初,我们将2022年部门预算数据全部导入一体化系统,各项“三保”预算支出实施正常,一体化系统运行平稳。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我们陆续上线政府预算编制模块、转移支付资金模块。5月份,在财政部对我省预算一体化(预算部分)系统考核中,我市综合指标得分在17个地市州排第一位。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清廉型机关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2022年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2022年市财政局纪检工作要点》,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落实“责任背书”,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并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防隐形变异“四风”回潮反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能力。对局机关各党支部落实上级决策部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建设“清廉、高效”开发区,制定了《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分宣传发动、摸清底数、整改销号三个阶段,目前已完成全面自查,掌握了相关问题线索,正在逐步整改销号。开展常规性日常监督检查。从严执纪监督“问责”。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及会议精神。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在议事决策上坚持集思广益。在执行廉政规定方面,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坚决纠正“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双评议”活动,配合做好行风热线等工作。在项目管理上,严格实行审批制、招投标制和政府采购制度。在资金管理上,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同时在“常抓”、“抓长”上下功夫,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受缓税政策、房地产业减收影响,企业所得税、涉土税种同比下降。同时高新投注入资本金拉高了资本性支出的影响,支出同比增幅远高于收入增幅,收支矛盾突出。
(二)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存在前期工作准备不够、项目单位对债券资金还本付息不重视的情况,以及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功能未完全剥离。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的力度、创新意识以及机关纪委职能履行覆盖面有待加强。
(五)国企改革工作战略规划还不够明晰,公司治理机制方面还有弱项,国企转机制、增活力上还存在短板。
三、下半年的思路与措施
(一)加强征管优化支出,保障财政收支平稳
一是着力抓好重点税源企业和总部经济税收。确保对物易通、海通证券等企业奖补资金合规拨付及时到位,加强与市政府金融办和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企业奖补资金问题,以优质服务促增收,紧盯鑫隆冶金和司机宝等总部经济重点项目,协调抓好总部经济完税行为。二是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继续做好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专项核查,堵塞征管漏洞,提高非税收入征管精度,协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收单位,形成细抓共管合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三是进一步挖掘财税征收潜力,培育新的优质税源。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工作思路,密切关注中央政策动态,紧盯靠上,加强对接。综合运用融资担保、政府采购、援企稳岗、退税减税降费等各项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培育更多的税收增收破百万和千万的企业,尽快形成新的优质税源。四是提高制造业、农业等我市优势产业对财税收入的贡献。紧扣纺织服装、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电子信息和新能源新兴产业等“4+1”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等龙头企业,进一步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扶持龙头企业向“大、高、外”发展,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发展外向型出口创汇的产品,增加财税收入。五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强化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压减一般性支出力度,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力提效,为加快补齐民生支出事业短板腾出更大空间,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投入,支持全市工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积极应对后疫情时代的收支矛盾和财政运行压力,千方百计筹措财政资源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绝不因“三保”出问题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保持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度,支出总量与结构并重。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一般性非急需建设项目预算,兜牢“三保”预算。二是全面盘活用好结转结余等各类存量资金。加强部门实拨账户管理,尽快形成实物支出量,将压减的支出和统筹的财力,集中用于兜底“三保”、保重点。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做好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三农”等投入,织牢织密基本民生网底。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相关资金需求。统筹政府债券、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等建设,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天门样板”。
(三)保市场主体、保重点项目,继续推动经济重振
保持适度支出规模,推动资源配置、政策供给向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聚焦用力,把来之不易的经济向好势头保持好、巩固好,争取发展上的更大主动。一是加大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力度。配合人社部门继续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惠企政策性资金“免申即享”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国家减费降费政策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清、减、降”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放水养鱼”,涵养财源。二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水利、交通、房产等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支持乡村振兴、促进节能减排、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积极争取部、省两级对PPP项目前期资本金奖补、运营补贴和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政策支持,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推行力度,统筹资金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骨干企业在武汉开展“离岸”科创,以扩大投资的方式扩大内需,改善供给,推动经济重振。三是落实好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相关工作要求,根据上级指导,对照政策要求落实我市财政领域的相关重点工作内容。
(四)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防范财政领域风险
一是进一步严格财政运行管理。对接下半年国家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做好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工作。严格控制追加预算,增强财政重点支出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库款管理,持续做好出借资金专项清查整治整改工作,严格遏制新增暂付款项,切实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加强债券资金管理,规范安全地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做深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会同发改及项目主管部门,做好2023年的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对已下达的2022年政府债券资金,及时纳入预算管理,安排拨付使用。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单位收入管理,督促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加强项目收入管理,制定偿债计划,及时足额的将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缴入国库,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偿债困难的政府隐性债务制定债务重组方案进行债务重组,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
(五)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财税体制
统筹推进财税改革与财政管理,加快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积极参与经济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围绕改革创新激活新活力培育新动能,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助力我市2023年建成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各项考核指标体系达标。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启动综合财政预算改革,对2023年项目支出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坚持非法定不预算、非必要不安排,能减则减,能压则压,全额预算单位彻底实行非税收入收支脱钩。进一步完善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效率,完善常态化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坚持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三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企党建引领能力,把党建工作融入企业经营全过程。围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四个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划定权责边界,科学优化决策流程。完善权责对等机制,提升分层授权放权管控能力,市国资委指导市属国企董事会落实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责任,制定实施《投资管理办法》、《重大资金使用报告制度》等授权放权办法。落实好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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