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6-10212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3月24日
名称
天门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4日

天门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15:31 来源:天门市财政局

2025年,天门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天门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及做法成效

   (一)加强领导,树牢法治思想根基

    坚持领导带头、全局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2025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等知识学习,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二是引导财政干部队伍主动学。围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实际,培育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规范化及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全体财政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突出重点,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坚持行政执法有法必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纪律。深入落实《湖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严格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逐步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文书。二是坚持行政执法必严。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加强法制审核力量,依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三是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遵照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要求执法队员规范使用裁量基准,在执法文书中必须载明自由裁量权的衡量依据,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运用教育、约谈等非强制手段,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采取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制度,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减轻企业经营压力。

   (三)夯实基础,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重大节日时间点为契机,利用周四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LED显示屏等适时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 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法规宣传。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视频,观看“荆楚普法云课堂”中《民法“典”亮民营经济发展》的主题课程等活动,加深全局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理解和应用,切实提高大家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力。2025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宪法日,我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活动,旨在通过多元化的形式,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将法治建设向更深层次推进。二是开展培训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为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组织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网上培训班”。组织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复议明白人”培训。

   (四)强化保障,推进全市法治建设

    2025年,我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筹措资金,强化经费保障,精准滴灌、持续赋能,为全市法治建设注入汩汩“源头活水”,以坚实财力托举法治之轮稳健前行,让依法治市步履铿锵、有序高效。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共安排法治经费8067535.21元。其中普法经费98869.38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35000元,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专项资金177500元,社区矫正经费2448814.62元,法律顾问经费890000元,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405000元,各项转移支付合计3686947.76元。

二、亮点工作内容

    2025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重点,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强化法治与财政业务融合,提升依法理财效能。建立重大财政政策法治论证机制,对涉及重大财税政策调整、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审议、合法性和风险评估程序,防范决策法律风险。推动法治理念贯穿财政业务全流程,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项目评审等环节嵌入合法性程序,将法治要求量化为绩效评价指标,避免重业务轻法治。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护航法治建设。2025年我局对涉及六种情形的行政执法证进行自查并开展清理,在自查中发现了一些证件不规范的情况,并及时进行了清理。本次共清理行政执法证涉及23人,其中因退休清理的共3人,岗位调整清理的共14人,混编混岗清理的共6人。针对这些情况,及时进行了整改和规范,后期将加强对证件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证件使用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组织4名新增执法证办证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守标准,提升质效,切实增强发文的科学性、合法性与实效性,确保“应审尽审、应备尽备”,报备规范性文件做到及时率、规范率100%。四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印发《关于推行天门市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通知》,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到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及2026年工作安排

(一)存在的不足

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不断努力,我局财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有为,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财政法治工作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一是法治建设统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不够完善,存在内容笼统、缺乏细化分解的问题,与财政核心业务衔接不够紧密,重点任务不够突出。同时,在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时,未能梳理具体可操作的实施路径,难以对日常工作形成精准指导。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方面从执法规范上看,部分行政执法制度在实际执行中未能完全落地,流于形式、刚性不足;执法文书制作有时不够严谨,存在内容表述不规范、要素不全、逻辑不清等情况,影响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从人才队伍上看,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储备有所欠缺,未能及时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更新和业务技能培训,在执法工作中表现出执法程序不够规范、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难以适配财政法治工作以及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日常学习线上学习等方式为主,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调动干部参与积极性上较弱此外,宣传内容体系不够丰富多元,与财政工作实际、干部履职需求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宣传效果未能符合预期

(二)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巩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能力。深入学习和领会法治思想,提升政治觉悟,坚定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持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体制,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整体法治素养,推动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全流程,避免重业务轻法治。二是深化涉企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水平。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依法对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裁量权基准运用等方面严格审查。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和关键重点,围绕“提升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营造执法氛围,巩固执法效能”五大目标,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三是强化普法宣传,落实监督工作。积极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法制服务水平和质量,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执法工作。扎实推进财政部门执法人员证件的动态清理和执法考试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其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财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五是引入源头活水,做好全市法治建设经费保障。继续深化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以提升法治能力为关键,做好法治服务保障,坚持问题为导向,聚焦短板弱项,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与天门实际相融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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