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天门市财政局紧盯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年目标任务,以大财政体系建设为统领,夯实财政保障基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管理质效,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积极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加快建设“一城四基地”、建成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贡献了财政力量。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顶压奋进,全力保收入稳运行
积极应对经济大环境复杂变化的“新常态”,不断优化收支结构,科学制定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确保收入总量和质量双增长。一是积极完成收入任务。会同税务部门紧盯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地区,依法依规征收税费,组织好财政收入。今年元至11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2亿元,同比增长14.93%,增幅在全省排第2位。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6.89亿元,非税收入累计完成9.73亿元。二是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确保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住房保障、综合民生支持政策等方面的重大政策落实到位。民生支出73.1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0.26%。三是加强存量资金清理。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通过分类排查、准确甄别、全面清理,全市共收回上级转移支付结余结转资金258笔,涉及单位103家,收回金额共计1.05亿元,极大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四是财政支出保障有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13亿元,同比增长15.63%。做到财政资金应拨尽拨,有力保障了工业倍增、就地城镇化、鼓励生育、村集体经济发展、共同缔造、改善民生等各方面工作。
(二)以人为本,全力惠民生增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人民需要和综合财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财政对社会民生事业投入,促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一是积极实施综合民生政策。元至10月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8.73%,存量房成交面积同比增长7.31%,满足人民住房需求;拨付鼓励生育政策资金2052万元,全市户籍新出生人口同比增幅超过13%,保障鼓励生育政策实施;大力筹集就业补助资金5303万元,确保就业创业等政策落实到位;拨付天门新区建设资金1.7亿元,不断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二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障政策。安排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0.52亿元,落实社保基金补助配套政策;拨付工伤保险基金2508万元,确保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待遇支出及时足额拨付;拨付2036.92万元,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奖励、分娩补助和产假补助等;筹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58亿元,保障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拨付营运补助8.1万元,扶持社会养老机构营运;安排残疾人事业保障金422万元,持续促进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拨付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7260万元,落实优抚优待政策;筹集就业补助资金5303万元,确保就业创业等政策落实到位。三是稳步推进健康事业发展。拨付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资金375.75万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安排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688万元,卫生人才培养和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484万元,强化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筹集基本公卫补助资金10455万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658万元和疾病应急救助基金100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三)提质增效,全力稳大盘促发展
以产业扶持、金融支持、消费补贴为核心抓手,全面统筹财政资源整合,构建起集产业引导、金融驱动、消费拉动于一体的综合财税政策体系,倾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发展核心产业。落实一系列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元至11月份,拨付各类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奖补资金11.66亿元,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实行“一企一策”专项服务,重点企业新增产值39.7亿元,同比增长116.4%,拉动全市工业经济增长20.9个百分点;出台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17条举措,吸引在外纺织服装类市场主体回流近2000家,吸纳返乡服装产业工人超4万人。二是做好金融服务。设立应急转贷纾困基金运营机构,2024年应急转贷纾困基金运营机构兴通公司已与6家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投放资金规模3.9亿元;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预计2024全年我市新增发放创业贷款4.72亿元,累计放贷余额9.08亿元,带动新增2000个就业岗位;2024年1-10月天门市“政采贷”合同融资金额360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925万元,切实帮助政府采购中标企业解决因经营资金周转的困难。三是安排“两新”超长期国债资金。争取省级和市级配套“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等资金338万元,支持全市消费提档升级;安排汽车消费补贴1500万元,发放补贴资金2082笔,落实我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积极向上争取“两新”专项资金14594万元,开展汽车报废置换更新和家电家居等以旧换新补贴兑现工作。
(四)安全发展,全力强三农谋振兴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重点,准确把握“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继续通过原有资金渠道巩固“三保障”,突出重点群体、突出重点内容,聚焦产业发展;统筹财政专项资金5.54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项目以及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等;确定2024年美丽乡村4个试点村,项目工程已完成80%。二是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截至目前,安排生态环保相关资金预算9.71亿元用于水环境治理、农村环境整治、湿地保护、支持新能源和再生资源产业项目、农村能源发展、节能环保奖励等方面,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5.41亿元,用于支持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水系综合整治、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水利发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等项目,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增强农户获得感。大力开展地方特色保险,印发《天门市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天门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指导农业保险工作正常开展,促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落实好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截至目前,发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亿元,受益农户约30万户。
(五)守正创新,全力抓改革守底线
根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坚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一体推进,狠抓财政管理,推进新时代财政制度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推进地方债务化解。积极拓展有效债务,化解存量债务。以“一债一策”为基本原则,明确五类债务化解具体措施、资金来源等,保证分年度化债任务顺利完成,加大对五类债务持续跟踪力度,重点对体量庞大的融资平台债务做好风险预警分析,定期关注融资平台经营性金融债务、“双非”债务等变动更新情况,对存在逾期风险的具体债项做好提示,切实规避“暴雷”隐患。截至目前,已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18.74亿元;在2023年末基础上有效化解非棚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10012万元,完成2024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的86.21%。二是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天门市大财政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局积极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大财政体系建设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围绕盘活国有有效“三资”,建立财政、发改、自然资源、金融监管等部门以及市域银行参与的天门市大财政体系建设政企银协同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开展国有“三资”清理。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市国投集团和市高新投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国有“三资”清理和编制“一账一表”,先后印发《天门市“一账一表”大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三资”盘点和编制“一账一表”工作的通知》,明确国有“三资”清查范围和清查重点;推动国有“三资”“三变”。拟定《天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推动组建湖北天门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接湖北银行、汉口银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屋资产盘活利用。加强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管理。目前我市目录库、储备库、实施库投资规模分别为1080.8亿元、736.1亿元、721.5亿元,目录库转储备库转化率38.7%,储备库转实施库转化率53.2%;应办理财务决算项目2个,已办理财务结算1个,决算率50%;推进国企功能性改革。按照引领、带动、保障、调控的功能性要求,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聚焦主业,出台《天门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主业和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坚持过紧日子。持续绷紧过紧日子这根弦,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和预算编制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积极统筹整合资金,优先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加快盘活财政资金存量,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节省资金优先安排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改善民生,2024年全市“三公”经费在原有基础上压减5%。
(六)锤炼本领,全力强化政治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谋划重点任务注重突出党建引领作用、部署党建工作注重强化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导向,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和财政业务融合发展。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含意识形态学习3次),组织党员干部周四自学15次,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0次,不断强化政治理念。二是深入开展实践活动。以“双报到”形式常态化组织344人次下沉社区和小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反电诈、创文志愿服务,总时长达846小时;参加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3次;开展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宣讲活动、低碳出行文明实践活动、“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等主题活动10次;加大财政政务信息宣传力度,向湖北日报天门日报积极投稿,目前已推送53篇。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2024年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60人次,围绕8个方面深刻查摆剖析问题,形成班子集体和个人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党组主体责任,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严格按照“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印发《2024年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纵深推进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24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对促发展、防风险、推改革、惠民生的新形势、新任务,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有不少短板需要补齐。诸如预算编制与执行不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市财政局将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财政压力,坚定不移地贯彻新时代发展理念,深化财税体制的全方位改革,聚焦预算管理精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资源使用高效化,持续强化风险管理机制,保障财政安全,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财政体系。
(一)进一步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
加强经济财政运行监测和形式分析,密切跟踪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一是积极主动作为,抓好财政收入。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抓好重点企业与第三产业税收征收工作,加大对非税收入重点执收单位和重点执收项目的督收力度,完善征管手段,堵塞征管漏洞,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二是涵养优质税源,增强发展后劲。认真落实财政对企业的支持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大招强,努力改善营商环境,加大服务力度,促进在建项目尽快达产见效,为我市财政收入注入新鲜活力。三是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低效和无效支出,原则上不得安排无预算支出。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暂付性款项的收回力度,力争做到“零结转”、不再新增暂付性款项。不断完善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到预算管理中,提升绩效目标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申报政府债券,保障融资需求。全面梳理我市重点项目,在政府限额内积极申报符合政府债券使用条件的项目,重点加大对产业园区、农业水利、教育、公共卫生补短板等项目的申报力度,保障我市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不折不扣执行好各项财政扶持政策,促进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一是创新金融工作新模式。推动金融业务与平台融合,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银行政策走向实时调整业务拓展模式,不断提升风险控制能力,精简审批流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依托互联网平台开拓创新,探索创新金融工作新模式。通过与银行、担保公司等进行对接和数据抓取,实现数据共享,为金融业务开展提供更加真实、及时、丰富的数据支撑,更好地把控风险。二是用好财政金融杠杆的作用。拓宽贷款业务受理渠道,加大财政贴息贷款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发利用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如“工会贷”“青创贷”等,用活财政贴息政策。同时将防控金融风险放在工作焦点,加强对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的财务监管工作,实时监控创业贷款资金存量,做好资金使用预算,督促指导银行做好贷款回收制度。
(三)进一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理念的引领下,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民生政策的核心要义,坚定不移地调整和完善预算结构,以民生支出与生态项目为重,倾力增强其财务支撑。一是兜牢“三保”支出责任。坚决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制定“三保”支出保障方案,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及风险应急处置,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做到“三个优先”:优先编制“三保”支出预算,优先执行“三保”支出指标,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库款,确保全市“三保”支出整体平稳有序,风险可控。二是强化民生福祉根基。持续巩固提升基础教育、基本医疗以及养老保险体系,提升养老金缴纳补贴标准,加强贫困群体援助,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完善就业及自主创业扶持措施,构建稳固的社会福利网络。三是致力推动乡村振兴。坚守粮食安全、杜绝规模性返贫等底线,全速推进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关键领域,努力促进农业与非农产业协同发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程,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助力集体经济壮大和弱势群体增收。同时,进一步健全市场化融资奖励机制,大力助推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四是扎实推进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协同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主动与有关地市对接,对汉江、天门河各个补偿协议进行清理、续签和进一步完善,严格考核结账,充分发挥补偿机制的制约和推动作用,确保各项考核指标达标,推进我市水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坚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一体推进,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重新核定各部门2025年项目支出,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建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坚决贯彻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坚持非法定不预算、非必要不安排,严格控制信息化建设费用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必要支出。二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改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投资要有效”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体系,推动解决总量失控、结构失衡等突出问题,实现政府投资提效率、社会投资增效益,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投资。三是统筹做好化债与发展。依托大财政体系建设,优化债务结构,严控债务增量,持续化解存量,确保债务风险等级控制在安全范围以内。积极构建以规划为导向、以国有“三资”为基础、以有效债务为锚定的财政、金融、投资统筹机制,继续深入挖掘可利用有效“三资”潜力,拓展融资空间。坚持“化”“建”结合,统筹防风险与促发展,通过有效债务扩大有效投资,实现由“量”向“质”转变。
(五)进一步扛牢新时代新征程财政担当
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旋律,同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切实增强财政工作软实力。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不移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构建财政系统党建新格局。二是深化队伍建设。致力于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专业能力强的财政干部队伍。实施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干部活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优化人才结构,引进高端财会、金融等专业人才,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一系列举措,锻造一支适应新时代财政管理需求的高水平团队。三是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加强财经纪律教育,树立规矩意识,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监督体系,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对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管,确保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维护财经秩序,促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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