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2]5号)要求,2022年8月15日至8月23日,天门市财政监督局检查组对天门市小板镇中心学校下属单位小板镇小板中学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小板镇小板中学大额支出附件不齐全,未附纸张领用单位、领用时间、领用数量等明细清单;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学校工会账套列支教师体检费50,500.00元;未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差旅费审批不严格,公务接待费结算不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已依法下达处理决定,责令改正,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截至2022年10月19日,小板镇小板中学已调整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特此公告
天门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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