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54105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名称
天门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天门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20 15:08 来源:天门市财政局


魏庆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农村村级土地进行适度回收及再分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为避免承包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分,进入新的承包期后,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政府采取了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等服务,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鉴于中央政策。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既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解决好农民问题,既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不忽视普通农户,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