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1-35533 | 主题分类 | 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文 号 | |
标 题: | 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四川省二十四维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四川省二十四维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我局已于2020年12月15日对你公司在参加天门市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项目编号TMZFC-2020-069)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法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你公司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你公司(天财罚告字〔2020〕第4号),2020年12月23日我局收到你公司的申辩材料,经审查,你公司的申辩理由与事实相符。
三、处理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四、处理结果
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的罚款28280元。
五、处理日期
2021年01月06日
执法机关:天门市财政局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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