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财政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财政部门职能,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财政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利民同志总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落实,局内有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有信息公开工作专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一个上下联动、多方监督、多方制约、多方考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落实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2015年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科室。对财政局的职责、内设机构、政府采购目录、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及时公开。
(三)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结合财政实际,认真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网上公开情况。2015年,按照省公开办文件要求考核的82项财政专项资金中,我市涉及的64项财政专项资金已全部上网公开,公开的资金做到了分配表、分配明细表、实际发放表之间的数据一致,公开资金总额150811.2058万元。其中:到人到户的30项,涉及3778523人次,公示资金101458.7705万元;到项目的34项,涉及1639个,公示资金49352.4353万元。
(二)财政部财预[2011]27号文件落实情况。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精神,我市加快建立市乡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公开制度,全面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公开的步伐。年初,我办以《关于做好2015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天财编办发[2015]1号)文件,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规范市乡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要求市乡各部门协调配合,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全面推行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2015年,我市10个市直部门和27个乡镇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对分配的37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完整、准确的公开。(三)工作动态、政务信息等栏目信息情况。2015年,我市通过两公开网的"政务公开新闻"、"财政政务信息"、"公示公告"等栏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50条, 发布的各类信息做到了及时更新,保证了广大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编制部门最新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增强了网站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其中发布政务公开动态信息71条,公示公告3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机构设置、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专项资金分配依据等其他财政政务信息317条,公开或更新办事程序、法规制度、编制政务信息28条。
(四)查询点建设与服务情况。本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的原则,5月份我市更新免费查询点196个,其中:市直部门查询点11个,乡镇财政所查询点27个,农村查询点158个。一是网上公告了免费查询点信息,方便了广大群众就近查询,参与监督。二是加大了免费查询点的建设,明确了乡镇财政的职责,确保了所有查询点按照规定标准建设,所有查询点实现了"六有"的要求。三是加强了对查询点的管理,签订了服务协议,明确了查询点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乡镇财政所对查询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四是全面提升了查询点的服务质量,做到了服务周到、指导耐心,群众满意的目标。据初步统计,全市196个查询点共接待群众各种咨询、查询18000余人次。
(五)咨询投诉答复处理情况。2015年,我市共接受群众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164件(其中:省转办件5件),所有咨询投诉件均在10个工作日内全部答复,投诉回复率100%,答复满意率100%。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有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咨询件进行面对面或电话回访工作,并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做到了反映的事情有人管、问题能解决,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六)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2015年,我市68个一级预算单位(涉密的5个单位除外)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已按市公开办规定的统一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各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并在《天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以链接方式实行了同步公开,公开部门预算资金65891.8118万元。
2015年度市财政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市财政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2015年度市财政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能在预(决)算批准(批复)后20日内公开;二是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完整性,只是单一地公开了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没有公开所属单位的汇总预算信息;三是细化程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2016年加强科室之间的联系,在及时性和完整性上下好功夫。一是在人大批准预算后,同预算科督导各单位及时公开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同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确定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在省厅批复决算后,同国库科督导各单位及时公开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按要求公开了决算信息的就能使用国库支付网,否则不准使用,确保各部门决算信息及时公开到位。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可以在天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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