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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5:41来源:天门市财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通知要求、《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门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财政,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利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主渠道,按照最新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本部门政务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0条,内容主要包括领导信息、机构简介、部门规范性文件、财政专项资金、工作动态、建议提案办理和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各项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法公开情况。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等,并在网上公开。2021年,我局未收到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严格按照统一设置的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公开信息,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绩效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和财政扶贫资金等重点栏目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政务局优化调整相关信息栏目设置,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将财政信息宣传与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融合。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严把关口,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个别公开的政务信息有待进一步优化。

改进情况:整合资源,收集、整理有价值的信息,加强组织和引导,确保政务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二)2021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及时快速更新难度较大。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及文件的学习,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财政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财政资金等栏目的信息公开,强化动态更新,充实网站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1年,我局共计办理建议提案8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4件。做到了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情况。一是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全局中心工作,强化领导,创新举措,完善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的财政信息。二是加强行政许可结果及处罚决定主动公开,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许可/服务”、“处罚/强制”)主动公开发布了行政许可结果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信息。三是积极回应网络舆情关切,通过市委书记专属留言板、云上天门(民声处理平台)、湖北省阳光信访平台等渠道,倾听民声,切实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严格按照公开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85家预算单位2021年度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二是加大财税法规和相关理财规章制度的公开,继续完善扶贫资金政策公开,及时公开各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和管理办法,让扶贫资金使用得更高效、到位。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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