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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0:03来源:天门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进行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透工作明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稳定经济恢复的服务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我市财政系统依托天门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合计129条,其中财政资金预决算、专项资金、财政工作动态等重点领域内容公开信息104条,重点突出预决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发放相关信息、财政工作实时动态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本),提供了公开事项目录,梳理了申请所需材料,明确信息公开机构,进一步规范了申请公开相关政务信息的办理流程。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一如既往的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严格对照平台设置的栏目及时准确的公开对应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作为在信息公开工作操作终端,在日常工作中,我局注重加强与平台主办方的反馈和联动,协助主办方优化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压实信息上报及公示责任担当,对照职能职责严把监督关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完整、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合计129条,其中:预决算信息39条、财政资金信息28条、工作动态37条其他信息2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因政府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内容的覆盖面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宣传学习,提高认知,提升财政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对照重点栏目着力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

(二)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自查复核工作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对照《天门市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清单》开展自查复核工作,自查复核完成后形成复核报告,及时将自查结果反馈至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财政预决算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预决算信息的知情权,助力推动现代财税体制改革建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二是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将惠农惠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一般性转移支付等财政资金信息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公开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四是继续坚持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针对违反《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的,及时下达并公开处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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