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435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13日
名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天政办电〔2019〕1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3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3 15: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审计厅 省扶贫办 湖北银保监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鄂财监发〔2019〕9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和原则

(一)治理目标。

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拿出治理规范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二)治理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级实施。专项治理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银监办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二是以点带面,以查促改。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规范管理。

三是因地制宜,便利群众。按照“整合资金项目、理顺发放渠道、确保群众知用、及时足额到位”的要求,选择最让群众满意的“一卡通”发放方式。

四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专项治理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协调,共享有关信息,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重大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会商研究。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2018年中央、省、市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摸清中央、省、市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项?归哪些部门管?按什么标准分配?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应通过“一卡通”发放而不采用“一卡通”发放、该直发而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5)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6)主管部门、乡镇、村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摸清各部门都办理了多少种卡?涉及多少家银行机构?是怎么委托代理银行的?各受托银行机构是如何开展服务的?最受群众欢迎的是哪家银行?哪些服务?是否存在: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在选择代理银行过程中未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违法违规问题。摸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问题。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的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印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二)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原则,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调查核实,通过比对人员基本信息、主管部门和乡镇补贴批量信息、代理银行打卡直发信息,做到“三个清楚”:搞清楚有多少受益人,补贴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是否存在“吃空补”和应享受未享受问题;搞清楚办了多少卡,当地有多少种“一卡通”、每户群众持有多少张卡、卡在哪里、谁在用卡;搞清楚发了多少钱、钱到哪去了,已经发放的资金有没有真正到群众手上,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问责。

市财政局组织协调做好本级检查工作的同时,要督促各个检查组在5月31日前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并负责汇总全市检查工作情况,于2019年6月5日前报省财政厅,抄报省财政厅驻孝感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

(三)迎接省级抽查阶段(6月30日前)。省专项治理联合检查组将对部分市开展重点抽查(不含“一卡通”专项审计抽查县市),抽查比例不低于30%。重点抽查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市、乡镇。

(四)整改规范阶段(8月31日前)。各地各部门结合市级专项检查和省级抽查情况,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问题,提出整改和治本措施,以点带面,全面督促整改规范。

四、检查方式

检查分10个工作小组进行,综合组负责全市检查宣传、协调、督导和整改工作,第一检查组负责市直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第二至第九检查组负责乡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一)综合组。

组  长:彭肇明   

副组长:龚明乐、刘文杰、江照新、张丽君

成  员:熊艾绒、向雄彪、刘劲峰、孙霁、陈波、李社军、李青梅

(二)第一检查组。

组  长:段茂顺 

副组长:田金忠

成  员:袁怀玉、刘开湖、袁红珍

检查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三)第二检查组。

组  长:宋智敏  

副组长:贺彩军

成  员:向友芝、雷兰平、黄亚茹、夏艳

检查乡镇:多宝、拖市、张港、蒋湖

(四)第三检查组。

组  长:郭义豪

副组长:吴义斌

成  员:邵菊安、汪凤平、蒋诗华

检查乡镇:黄潭、石家河、佛子山

(五)第四检查组。

组  长:董卫斌

副组长:梅少平

成  员:唐平方、汪溪雨、朱静

检查乡镇:渔薪、蒋场、汪场

(六)第五检查组。

组  长:邓飞

副组长:刘俊平

成 员:刘义舫、孙卫兵、严鹏军

检查乡镇:皂市、胡市、九真

(七)第六检查组。

组  长:王呈良

副组长:陈学文

成  员:徐俊蓉、于重荣、张建国

检查乡镇:干驿、马湾、小板

(八)第七检查组。

组  长:谢卫兵

副组长:王彬

成 员:蒋学云、胡文彬、吴小蓉

检查乡镇:卢市、净潭、杨林

(九)第八检查组。

组  长:刘学贵

副组长:史祥兵

成 员:汪燕妮、傅国峰、马志勇、刘国海

检查乡镇:横林、彭市、麻洋、天门工业园

(十)第九检查组。

组  长:董文涛

副组长:李国义

成  员:龙雄涛、曹斯佳、李爱霞

检查乡镇:竟陵、岳口、天门高新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天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协调专班,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银监办分管领导组成,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工作专班设在市财政监督局,负责组织协调、数据汇总、问题处理、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等工作。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有效管用,规范长远。

(二)发挥震慑作用,促进问题整改。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涉及的政策规定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乡镇、村组(社区)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受益人员名单及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加强群众监督,财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顶风违纪、涉黑涉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员,要从严惩处。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三)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化源头治理,完善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归并整合力度,健全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机制,逐步解决多头发放、环节过多等问题。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等系统,强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日常监管,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加强补贴资金基础管理,完善监督方式,建立定期核查机制。

(四)严格检查程序,确保任务完成。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检查结果负责,副组长负责收集相关检查资料。各检查组要在5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市财政监督局1208室,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要附详细的情况说明。

联系人:李社军  联系电话:17362898786

李青梅  联系电话:18672889805

  电子邮箱:897382898@qq.com

举报电话:0728-8211822

     0728-8211826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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