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110104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24日
名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2020年统筹使用财政资金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天政发〔2020〕1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7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2020年统筹使用财政资金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 14:42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天门市2020年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天门市2020年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63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通知》(鄂财农发〔2018〕93号)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整合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鄂财农村发〔201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制度创新、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各部门、各渠道的项目资金,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捆绑使用,逐步建立项目规划科学合理、项目实施规范有序、资金管理严谨高效地管理体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级规划与统筹使用相统一;坚持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坚持部门职能和责任不变;坚持全面推进,提高效益;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统筹范围

中央、省、市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应急救灾、惠农补贴等(以下简称“四保”)资金以外的所有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危房改造、新型农民培训等到村到户资金;市级按当年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的专项扶贫预算和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用于精准扶贫的资金;鄂财农村发〔2019〕8号文件中规定的用于乡村建设的43项资金。

四、工作重点

2020年计划统筹财政资金2568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准扶贫。计划统筹财政资金52176万元。聚焦特殊贫困群体、重点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相对较高的行政村,加大扶贫项目补短板力度,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确保全面完成剩余1253户2836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建立健全贫困监测预警、有效防止返贫、政策兜底保障与动态帮扶相结合等制度机制。着力防控特定人群返贫风险,紧盯745户2260名边缘户和1076名脱贫监测户,抓好动态管理常态化,确保不发生大的返贫致贫和因疫致贫问题。(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场园等)

(二)乡村振兴和“四化同步”。计划统筹财政资金140752万元。持续完善“两区”建设。继续推进13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86万亩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重点完成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调优农业结构,突出品种、品质、品牌,优化区域布局,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持续推进“天东双水双绿”“天西蔬菜药材”“天北四季瓜果”三大板块建设。继续调优渔业、畜牧业结构,稻田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湖泊推广人放天养模式,池塘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进沿江、丘陵地区草地畜牧业特别是肉牛、羊养殖发展。持续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推进红满天水产品集散中心、宜鲜天冷链物流园、吉源果蔬农产品基地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升级。继续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新建改建“四好农村路”300公里,改造危桥10座,有序推进自然村(组)等硬化路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高农村抗旱和饮用水保障能力。完成引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绿水堰重点中型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及汉北河治理等水利补短板项目,开展溾水治理、天门河治理二期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施彭麻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项目。巩固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支持农村公办幼儿园、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住院楼建设,增加配备救护车等医疗短缺设施设备。加强基层应急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和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加大农村公共文化供给。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建好用好乡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织密兜牢农村社会保障网。落实国家和中央有关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导农村劳动力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25个示范村、100个整治村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积极开展乡风文明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推进中心城区提质。重建天门大桥,打通城市交通“梗阻”。积极推进二水厂扩规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以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为抓手,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安居工程。加快“四湖六河”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建设北湖公园。(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公司、各乡镇办场园等)

(三)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计划统筹财政资金63937万元。坚持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完成20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面整治农村小微黑臭水体,对完成水体整治任务的279条河流和81个塘堰实施政策性奖补。对九条河和拖市南河流域水环境进行彻底整治。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强化农用地保护,防止面源污染,开展污染地块的整治和治理修复。实施“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完成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8000座,农村公共厕所建改60座。积极开展“绿满天门”扩绿提质行动,完成造林3万亩、植树400万株任务。加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污水收集率达到60%,进一步推进雨污分流建设工作。加大环卫设施设备投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水平。扩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实现一个乡镇、一个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做好长江大保护工作。推进汉江植树造林和生态修复,清理汉江“四乱”,做好岸线复绿和保护。加强渔政执法,落实禁渔禁捕政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市城投公司、各乡镇办场园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和督办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办场园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和落实,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市财政部门负责项目与资金对接,加强统筹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由各乡镇办场园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实施;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相关部门联合进行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全市所有责任单位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强化监督检查。统筹资金要建立双台账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分投向建立资金管理台账,由乡镇和主管部门分项目建立项目管理台账,进一步明确资金“怎么来、怎么统、怎么用”,加强资金流向、支付进度、结余存量等实时监控。通过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对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进行监测评价,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同时充分发挥市级财政、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2020年精准扶贫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计划表.xls

附件3: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乡村振兴和“四化同步”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计划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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