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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1〕10号)要求,天门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单位名单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天门市皂市高级中学、天门市实验初级中学、天门市九真镇初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镇岳口小学、天门市渔薪镇中心小学。
二、检查内容
(一)以各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为检查范围,必要时将延伸至以前年度。
(二)依法检查有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重点检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有效执行;会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包括账簿设置情况、凭证合规情况、会计档案管理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是否到位(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规范,信息披露是否完整准确、风险防控是否有效等);依法查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开展民生工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作为检查重点。
(四)在开展检查的同时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果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相关行业的改革发展现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改进服务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的时间为2021年8月至10月,由天门市财政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资料搜集、集体座谈、个别询问、财务检查(含延伸检查)、实地调研、综合分析等方式进行。
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将严格自律、接受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以署名信、实名电话、电子邮件或面谈的方式向市财政监督局反映或举报上述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人:张凤平
电 话:0728-8211823
邮 箱:tmjd365@sina.com
特此公示。
天门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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