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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09493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 号
标 题: 2023年市财政局惠企奖补资金“免申即享”实施方案
2023年市财政局惠企奖补资金“免申即享”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18 09:02

为认真做好惠企奖补资金“免申即享”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实现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奖补的目标,结合财政部门职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检验标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行惠企政策奖补资金“免申即享”工作。通过减程序、压时限、提质效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惠企政策奖补,切实做到“小切口进入、精准化推进”。

二、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聚焦市场主体发展需求,提高财政服务质量;二是建立和完善惠企奖补资金“免申即享”工作机制,对具备实行“免申即享”拨付条件的惠企奖补资金实行“免申报,零审批,资金直达”;三是实现以惠企政策改革“小切口”推动营商环境“大变化”的发展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分类实施

1、“认定类”奖励资金。如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进规入库、专利成果转化、品牌创建等惠企奖补资金,相关主管部门收到上级“认定类”文件后及时编制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依据审批的分配方案启动“免申即享”拨付工作机制,确保企业“随到随兑”。

2、“考核类”奖励资金。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或者需主管部门核实的奖补项目,如企业技改扩规、投产达效、降低物流成本等,主管部门现场核实后编制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依据审批的分配方案启动“免申即享”拨付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即申即享”。

(二)优化工作机制及流程

1、优化兑现工作机制统一全市惠企奖补资金兑现流程,奖补资金全部集中在市级实行直达。

投产达效奖补项目。对涉及用乡镇税收分成进行奖补的投产达效奖补资金(“两免三减半”)统一调整到市级兑现,将奖补资金由过去市乡两级共同兑现调整为市级财政集中统一全额与企业兑现。操作程序:一是产业科负责在年度乡镇财政体制结算前,依据市招商服务中心提供的投产达效奖补资格审核信息,按照政策规定测算并编制投产达效奖补明细清单,明确投产达效奖补资金涉及的乡镇、企业以及奖补金额;二是预算科负责依据产业科提供的投产达效奖补明细清单调减乡镇税收分成数,将资金预留在市级财政;三是产业科依据市政府审批的投产达效奖补方案统一集中全额与企业兑现。

涉企税收奖补项目。对涉及市乡两级税收分成的奖补项目,且需要按月、按季或一次性兑现的奖补资金。操作程序:一是企业所在乡镇向市政府申请兑现;二是市财政局产业科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三是市财政局预算科按照市政府审批意见安排资金到乡镇;四是乡镇与企业兑现,年终市财政局预算科与乡镇进行体制结算。

2、优化兑现工作流程。按照市安商办关于惠企奖补资金“免申即享”的工作要求,结合财政部门职能,完善工作流程。一是市安商办在“智慧安商”平台将获得奖补的企业名称、奖补项目名称、奖补金额等相关信息推送给市财政局;二是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审批的奖补方案及时足额与企业兑现;三是市财政局将拨付台账反馈市安商办,配合市安商办做好年度省级营商环境考评工作。

(三)优化资金拨付程序

1、市财政局预算科依据市政府审批的资金分配方案在5个工作日内筹措安排资金。

2、市财政局业务科室依据企业提供的账户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预算一体化操作。

3、国库建立“免申即享”绿色通道,拨款信息在财政支付系统录入送审的当日,资金直达企业。

免除主管部门审签、业务科室审核、分管局长审签等拨付程序,实行限时服务,压缩资金兑现流程,简化签批程序。将过去“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市政府审批-主管部门向财政申报-财政安排主管部门资金-拨付资金到企业”流程,精简为“公布免申即享清单-主管部门编制方案报批-财政拨付资金”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服务,提升质效。以服务市场主体和为群众办实事为第一目标,注重日常工作实绩的掌握和整体工作的推进,充分考虑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按照“谁对口、谁负责、谁兑现”的原则,市财政局业务科室要加强联动配合,定期会商研判,优化工作流程,高效对接服务,完善资金直达机制。

(三)协同配合,信息共享。业务科室在推进“免申即享”工作中,要强化科室协同配合,同时也要及时与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沟通协调,对“免申即享”清单基础信息实时更新,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精准测算,保障资金。业务科室要及时依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免申即享”项目清单,提前进行科学测算,合理预估资金规模,明确资金渠道,保障资金,及时足额与企业兑现。

附件:2023年惠企奖补资金“免申即享”清单

天门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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