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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天门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12-24
来 源 : 天门市财政局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知识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24 10:55 来源:天门市财政局

一、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是提高脱贫质量和实现国家精准脱贫目标的关键措施,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一)绩效管理坚持目标导向,注重精准脱贫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有利于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二)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有利于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花在刀刃上,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攻坚举措落到实处。

(三)实行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管相结合,赋予基层精准施策更大自主权,有利于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贫困人群自我发展能力。

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范围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支持脱贫攻坚项目(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包括全部或者部分用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基本医疗、社会救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光伏扶贫、旅游扶贫、文化扶贫等项目资金。
  三、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原则
   1、目标导向,注重效果;
  2、统一部署,分工负责;
  3、全程跟踪,创新管理;
  4、压实责任,减轻负担。

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职责分工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切实督促本行业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脱贫效果监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市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对扶贫项目资金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谁支出、谁使用、谁申报”各级主管部门是责任主体。

五、扶贫项目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闭环

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目标

(一)绩效目标管理

目标设定指向明确:符合中央和本地区预算编制规定和要求、脱贫攻坚规划等,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紧密相关。

目标设定细化量化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

目标设定合理可行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目标设定相应匹配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二)绩效执行监控

市县级有关部门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
动态监控信息系统。

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市县级有关部门向同级财政和扶贫部门报送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结果。
  市县级财政部门加强监控结果应用,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于以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收回或暂缓拨付财政资金。

(三)绩效评价

1、绩效自评

(1)市县级有关部门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填写《绩效目标自评表》),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未完成目标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自评结果:市县级有关部门应当将绩效自评结果及时报送本级财政和扶贫部门,同时编入本部门决算并依法予以公开。

绩效自评结果抽查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审计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

绩效自评和抽查结果应用:作为有关部门改进管理、调整财政支出方向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2)绩效自评原则和方法

绩效自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履行部门主体责任;

②评价客观准确。绩效自评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结果客观,避免弄虚作假;

③绩效指标分值合理。根据重要程度合理确定指标分值,避免刻意抬高分数。
  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权重可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
  定性指标(分档确定完成百分比)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且效果较差。
  定量指标(全部完成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正向指标按照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测算;反向指标按照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测算。

2、重点绩效评价

各级财政和扶贫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扶贫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有关部门,要求有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结果应用

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改进管理、调整财政支出方向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编入本级决算并依法予以公开。

六、强化绩效责任约束

(一)加强绩效结果应用

强化绩效自评和抽查结果以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绩效信息依法公开

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应当依法予以公开。

(三)绩效管理情况纳入扶贫工作考核责任

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当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市县扶贫工作考核内容。

(四)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绩效观念转变

扶贫资金管理中一些部门和地方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要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性机制。
  (二)绩效目标设定

财政部门组织主管部门,加强财务和业务协调配合,全面设定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建立分领域扶贫项目绩效指标体系。

(三)动态监控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相关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对扶贫项目绩效执行情况开展全过程跟踪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预警。
  (四)激励约束机制

绩效结果应用问题是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作用的关键,也是工作中的难点,要在用好绩效自评和抽查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上下功夫。

(五)多方联动工作机制

建立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牵头组织,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具体实施,人大、审计机关依法监督,统计等部门配合,专家学者、第三方机构、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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