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26674
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天门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名称
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门市推进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天扶组办发〔2020〕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7日

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门市推进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7 16:24 来源:天门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全国消费扶贫行动视频会议和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根据《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的通知》(鄂扶组办发〔2020〕1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天门市推进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是扶贫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是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创新,是做好消费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推进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建立扶贫产品多元化销售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促进扶贫产品销售,保障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有效供给,构建社会扶贫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有序推进消费扶贫专柜落地根据省扶贫办指导意见,全市专柜投放计划为500台。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分年度推进建设。其中,2020年度试点完成专柜68台,2021年上半年推广完成专柜432台。各地要择优确定专柜供应商和资质全、信誉好、经验丰富的运营企业,细化工作目标,有序推进消费扶贫专柜投放运营。为便于数据直连直报,各地原则上可按规范程序,在国务院扶贫办推荐的企业中选择专柜供应商。

(二)因地制宜建设消费扶贫专馆。按照“聚焦扶贫产品、逐步提高比例、实现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托湖北领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设消费扶贫专馆,成为全市扶贫产品宣传推广、集散交易、数据汇总、质量检测中心。按“一地一馆”的原则,形成全市消费扶贫一张网,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推动本地区扶贫产品“走出去”。

(三)积极开设消费扶贫专区。充分利用企业的商业资源, 协调电商企业、商超等各类线上线下商贸流通平台,通过设立易于辨识的消费扶贫专区,引导消费者购买扶贫产品。依托中百仓储、大润发、沃尔玛、冠南汇侨城、市政府机关食堂、市财政局食堂建立6个消费扶贫线下专区。

(四)加强与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充分用好消费扶贫服务 平台展示展销、支付结算、后台连接等服务和技术支持,引导扶贫产品供应商、经销商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和湖北省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在“三专”建设过程中,指导“三专”供应商、运营商,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要求及标准,与国家服务平台和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专柜专馆专区等形式的消费扶贫数据互联互通、直连直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消费扶贫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三专一平台”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工要求,认真研究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具体措施,确保“三专一平台”建设开展富有成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出台消费扶贫支持政策,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专项推进为重点,加大对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的支持力度,在生产加工、检测检疫、仓储物流等方面对扶贫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支持,出台落实优质点位、减免租金费用等政策,为实施消费扶贫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推动消费扶贫各措施落实落地。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规范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严格把关,强化品牌培育,扩大品牌效应,把质量好、价格优、特色强、带贫成效突出的扶贫产品推向市场。市场监管部门、发改部门、扶贫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常态化抽查检查,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次充好行为,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附件:1、全市消费扶贫专柜建设指导性计划表

      2、全市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附件1:

全市消费扶贫专柜建设指导性计划表

序号

乡镇办场园

专柜投放(台)

2020 年

2021 年

合计

1

竟陵街道办事处

10

102

112

2

杨林街道办事处

3

20

23

3

岳口镇

3

20

23

4

工业园

3

20

23

5

高新园

3

20

23

6

皂市镇

3

20

23

7

小板镇

3

20

23

8

黄潭镇

3

20

23

9

渔薪镇

3

20

23

10

多宝镇

2

10

12

11

汪场镇

2

10

12

12

蒋场镇

2

10

12

13

蒋湖农场

2

10

12

14

马湾镇

2

10

12

15

九真镇

2

10

12

16

彭市镇

2

10

12

17

麻洋镇

2

10

12

18

横林镇

2

10

12

19

卢市镇

2

10

12

20

净潭乡

2

10

12

21

胡市镇

2

10

12

22

佛子山镇

2

10

12

23

石家河镇

2

10

12

24

拖市镇

2

10

12

25

张港镇

2

10

12

26

干驿镇

2

10

12

合   计

68

432

500

备注:全市消费扶贫专柜建设指导性计划根据省扶贫办消费扶贫工作专班下达的建设计划制定。


附件2:

全市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要职责

1

乡镇、办、场、园

承担“三专”建设主体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协调辖区单位点位落实。

2

市发改委

建立扶贫产品供应商、运营商、经销商失信黑名单。

3

市商务局

牵头负责消费扶贫专区建设的考核、协调、推动工作,统筹协调电商企业、超市、批发市场、加油站等各类线上线下商贸流通平台,开设线上线下扶贫产品销售专区;提供消费扶贫专柜落地政策支持和指导。

4

市扶贫办

负责做好全市消费扶贫的统筹协调,严格扶贫产品的申报认定工作。

5

市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大消费扶贫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舆论氛围。

6

市委网信办

负责控制消费扶贫负面舆情。

7

市教育局

负责协调全市学校消费扶贫专柜布点。

8

市公安局

负责消费扶贫专柜及扶贫产品布放环境的安全。

9

市财政局

负责组织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市指定平台扶贫产品,落实促进消费扶贫有关财政政策,对“三专”建设予以政策支持。

10

市城管局

负责全市消费扶贫专柜、专区建设依规选址布点的协调服务。

11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市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所消费扶贫专柜布点协调服务。

12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推动农村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升扶贫产业发展水平;强化扶贫产业的带贫益贫作用,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增收;消费扶贫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行证发放。

13

市文化和旅游局

负责分管领域景区、饭店等旅游场所消费扶贫专柜布点协调服务。

14

市卫健委

负责全市医疗机构消费扶贫专柜布点协调服务。

15

市国资委

负责全市国有企业消费扶贫专柜、专区布点协调服务。

16

市住保中心

负责做好消费扶贫专柜进居民小区选址布点协调服务,协助做好小区布点场所地面硬化、专柜放置遮雨建设质量安全的鉴定。

17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加强扶贫产品质量、价格监管。

18

市住建局

负责全市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消扶贫专柜布点协调服务。

19

市总工会

负责做好工会职工福利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及服务。

20

市经信局

负责全市企业等场所消费扶贫专柜布点协调服务。

21

中国邮政天门市分公司

负责统筹系统内资源参与“三专”建设工作。

22

市供电公司

负责做好专柜用电线路的改造和专线专表等配置维护工作,并给予电费优惠支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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