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召开基层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优惠政策座谈会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我市基层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市发改委于6月14日下午组织市国投集团、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天城水务、宏泽水务、中燃公司、华燃公司等单位召开了基层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优惠政策座谈会。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基层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优惠政策,重点落实五项措施,对优惠价格进行再明确、对收费情况进行再清理、对收费政策进行再排查、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再整改、对存在问题进行再督查,确保基层养老机构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做好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