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2020.10.28)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收费标准 | |||||
中央定价项目 | |||||||||
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 见文件 | ||||||||
(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 | |||||||||
1、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发改价格规〔2014〕268号 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 | 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 | 银保监会 | ||||||
2、支票手续费 | 发改价格规〔2014〕268号 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 | 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 | 银保监会 | ||||||
3、支票挂失费 | 发改价格规〔2014〕268号 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 | 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 | 银保监会 | ||||||
4、支票工本费 | 发改价格规〔2014〕268号 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 | 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 | 银保监会 | ||||||
(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 |||||||||
1、银行卡刷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 | 发改价格〔2016〕557号 |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 人民银行 | ||||||
2、银行卡刷卡交易网络服务费 | 发改价格〔2016〕557号 |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 人民银行 | ||||||
二、征信服务收费 | 见文件 | ||||||||
(一)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 | 发改价格规〔2017〕1232号 | 发展改革委 | 人民银行 | ||||||
(二)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 发改价格规〔2017〕1232号 | 发展改革委 | 人民银行 | ||||||
(三)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 | 发改价格规〔2017〕1232号 | 发展改革委 | 人民银行 | ||||||
(四)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收费 | 发改价格规〔2017〕1232号 | 发展改革委 | 人民银行 | ||||||
(五)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异议登记收费 | 发改价格规〔2017〕1232号 | 发展改革委 | 人民银行 | ||||||
注:1、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中本票手续费、本票挂失费、本票工本费、银行汇票手续费、银行汇票挂失费和银行汇票工本费6项暂停收取,免收本行个人现金转账汇款手续费,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 |||||||||
2、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暂按现行办法管理,拟自2020年1月1日起放开; | |||||||||
3、征信服务收费等项目,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调整收费管理方式。 | |||||||||
湖北省定价项目 | |||||||||
一、水价 | |||||||||
(一)生产、经营用水 | 鄂价环资规〔2013〕157号 天价环资规〔2013〕59号 天价办〔2013〕68号 天价环资规〔2015〕60号 天价环资〔2017〕79号 天政发〔2020〕21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1、非居民生活用水2.20-2.50元/立方米;2、特种行业用水3.50元/立方米;3、2020年9月30日前对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价格下调10%。 | |||||
(二)污水处理费 | 发改价格〔2015〕119号 鄂价环资〔2015〕70号 天价环资〔2015〕61号 天价环资〔2016〕40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区非居民1.40元/立方米(此项目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二、电价 | |||||||||
供电价格 | 鄂价环资〔2018〕100号 天价管〔2018〕48号 鄂发改价管〔2020〕252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供电部门 | 1、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不满1千伏0.7830元/千瓦时;1-10千伏0.7630元/千瓦时;20-35千伏以下0.7580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7430。2、大工业用电:1-10千伏0.6117元/千瓦时;20-35千伏以下0.6069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5919元/千瓦时;110千伏0.5738元/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上0.5548元/千瓦时。3、全省现执行大工业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除高耗能行业电力用户外,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具体分项,详见文件)4、其他的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
三、气价 | |||||||||
天然气价格 | 鄂价环资〔2017〕108号 天发改价格〔2019〕7号 天发改价格〔2019〕18号 天政发〔2020〕21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1、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由0.74元/立方米调整为0.7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75元/立方米调整为2.72元/立方米。2、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3.29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3.35元/立方米。3、2020年9月30日前对中小微企业工业用天然气价格下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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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汽车客运站站务费 | |||||||||
站务费 | 鄂价法规〔2018〕46号 | 交通部门 | 交通部门 | 由交通部门制定 | |||||
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部分) | |||||||||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 | 鄂价工服〔2016〕151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见文件,停车半小时以内免费。 | |||||
六、生活垃圾处理费 | 鄂价法规〔2018〕46号 天价管〔2018〕6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市城管局 | 见文件 | |||||
七、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 | 天价农医规〔2015〕29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废物处置者 | 二级及以上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2.40元/床日,一级及以下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1.20元/床日;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40元/月。 | |||||
八、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 发改价格〔2014〕1668号 鄂价环资〔2014〕153号 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 天发改价格函〔2019〕4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供电公司 | 按充电电度收取费用,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0.85元 | |||||
九、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
收视维护费 | 鄂价工服〔2018〕55号 天价工服〔2018〕52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 1、主终端每月不超过25元,副终端每月不超过8元。2、取消新建商品住宅用户的有线电视入户安装费。未安装有线电视的老旧小区、自建房屋用户向有资质的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申请安装的,从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配置的配线箱至用户主、副终端的材料(包括管、线)和施工费用,由双方协商约定。 | |||||
十、垄断性交易平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 | |||||||||
(一)公共平台信息服务费 | 鄂价工服〔2017〕61号 | 发展改革(价格)、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 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 | 以招投标交易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档次中标额(万元) 费率 1、100及以下 0.7‰ 2、100-1000(含1000) 0.56‰ 3、1000-5000(含5000) 0.42‰ 4、5000-10000(含10000) 0.28‰ 5、10000以上 0.14‰ | |||||
(二)保障性住房交易 | 鄂价工服〔2017〕61号 | 发展改革(价格)、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 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 | 按公共平台信息服务费的70%收取。 | |||||
十一、司法服务收费 | |||||||||
(一)公证服务收费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具体分项和标准见文件 | |||||||
1、证明法律行为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见文件 | |||||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户籍注销、国籍、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等每件收费80元,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500元,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300元,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400元。 | |||||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500元,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500元,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100元。 | |||||
4、提存公证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 |||||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 |||||
6、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每件收费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 |||||
7、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至6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6000001元至8000000元部分,收取0.02%; 8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 |||||
8、证明产权(不含知识产权)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每件400元 | |||||
9、证明宅基地使用权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每件80元 | |||||
10、提存、登记、保管文书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每件100元 | |||||
11、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每件80元 | |||||
12、证明执照、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每件200元 | |||||
13、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和代办服务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每件20元(民事事项免收) | |||||
14、公证书工本费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以上公证事项若需要增加公证书份数的,涉外公证每本40元,国内公证每本20元。 | |||||
(二)司法鉴定收费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具体分项和标准见文件 | |||||||
1、法医类 | 见文件 | ||||||||
(1)法医病理鉴定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2)法医临床鉴定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3)法医物证鉴定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4)法医毒物鉴定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5)法医人类学鉴定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6)法医精神病鉴定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2、物证类 | 见文件 | ||||||||
(1)文书鉴定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2)痕迹鉴定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3)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3、声像资料类 | 见文件 | ||||||||
(1)电子数据鉴定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2)声像资料鉴定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
4、涉及财产案件类 | 鄂价工服〔2016〕42号 | 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但收费金额每件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 |||||
注:1、本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18〕9号、鄂价法规〔2018〕46号公布制作;2、相关收费文件请在省物价局官网首页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价格文件中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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