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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A08302/2021-36528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3日
名称
天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2021.8.23)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3日
天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2021.8.23)
索引号:系统自动生成 主题分类:物价
发布机构: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号:经营性服务型收费目录
标题: 天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2021.8.23)
序号 | 部门 |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备注 |
一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1 |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120万元。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员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保证金账户增存人民币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保证金账户增存人民币30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中央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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