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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03960 主题分类 物价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2023.2.14)
天门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2023.2.14)
发布时间:2023-02-15 11:32
天门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2023.2.14)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序号部门项目序号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备注
教育部门


教材〔2020〕5号


中央立项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天发改价格〔2022〕8号发改价格〔2011〕3207号 鄂发改规〔2021〕1号


中央立项2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天发改价格〔2023〕1号鄂价费〔2015〕170号




普通高中学费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为90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学期 同上




住宿费见当年市发改委有效文件鄂发改规〔2021〕1号 天发改价格〔2023〕1号


中央立项3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鄂发改规〔2021〕1号




学费一般专业学费标准2400元/生·学年,少数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学费标准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此类专业数量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30%。文化艺术类表演、美术、音乐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其他专业4000元/生·学年。鄂价费〔2017〕1号




住宿费见当年市发改委有效文件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1000元/生.学年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800元/生.学年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500元/生.学年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400元/生.学年同上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鄂价费〔2017〕1号


中央立项4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鄂价费〔2006〕183号 鄂价费规〔2013〕109号




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学费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公办本科院校中的专科一般专业按本校一般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其他具体标准见文件。鄂价费规〔2013〕109号 鄂价费〔2016〕16号




二、普通本科高校学费一类本科一般专业4500元/生·学年;二类本科一般专业4000元/生·学年;可在本校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向上浮动30%;上浮专业数量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的30%;其他具体标准见文件 鄂价费〔2006〕183号 鄂价费〔2015〕112号




三、研究生教育学费(包括委托培养形式)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2014年以前已实行收费政策的,继续执行原收费政策;反之,分别执行每生每学年8000元、10000元;其他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鄂价费〔2015〕113号 鄂价费〔2006〕183号




四、高等学校住宿费
鄂价费〔2006〕183号 鄂价费规〔2013〕109号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1000元/生.学年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800元/生.学年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500元/生.学年同上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单人间480元/生.学年;双人间240元/生.学年;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  7-8人间60元/生.学年鄂价费规〔2013〕109号




五、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具体收费标准按鄂价费〔2006〕183号
鄂价费〔2016〕139号执行
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2016〕139号

公安部门






中央立项5证照费






一、外国人证件费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一)居留许可
同上




有效期不满一年400元/人同上




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800元/人同上




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1000元/人同上




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同上




减少偕行人200元/人同上




居留许可变更200元/次同上




(二)永久居留申请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申请费1500元/人同上




核发300元同上




(三)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同上




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300元/证同上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600元/证同上




(四)出入境证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公通字〔1996〕89号




(五)旅行证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同上




二、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价费字〔1993〕164号
计价格〔2000〕293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一)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120元/证同上




(二)出入境通行证一次有效15元/证,多次有效80元/证同上




(三)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价费字〔1993〕164号
计价格〔2002〕1097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同上




往来港澳通行证加注20元/项.次同上




前往港澳通行证40元/证同上




签注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一年以上(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证:120元/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证:160/件价费字〔1993〕164号
计价格〔2002〕1097号 发改价格〔2005〕77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四)港澳居民在内地办理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成人350元/人,证件有效期10年;儿童230元/人,证件有效期5年。财税〔2020〕46号 发改价格〔2020〕1516号




(五)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04〕33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电子证200元/件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一次有效通行证40元/证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六)台湾同胞定居证8元/证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04〕2839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电子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价费字〔1993〕164号
计价格〔2001〕1835号
发改价格〔2016〕352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9〕1931号





三、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价费字〔1992〕240号
鄂价费〔1998〕220号
鄂价费〔2016〕99号





(一)居民户口簿
同上




装订式3元/证同上




插页式3.5元/证同上




集体户口15元/证同上




(二)户口迁移证件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准迁证5元/证同上




四、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财税〔2018〕37号





申领、换领20元/证(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同上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同上




临时身份证10元/证同上




五、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鄂价费〔2016〕99号





(一)号牌(含临时)
同上




汽车反光号牌50元/副同上




挂车反光号牌35元/副同上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35元/副同上




摩托车反光号牌25元/副同上




机动车临时号牌2元/张同上




(二)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发改价格〔2004〕2831号
鄂价费〔1998〕220号





(三)号牌架铁质及同类产品5元/只(含安装费);铝合金及同类产品10元/只(含安装费)同上




六、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鄂价费〔2016〕99号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2元/本;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2元/本同上




机动车登记证4元/证同上




驾驶证工本费2元/证同上




七、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8〕1575号
鄂价费〔2016〕99号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7.5元/本同上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5元/本同上

民政部门






中央立项6殡葬收费






一、殡葬基本服务遗体火化:普通炉450元/具,拣灰炉(高档炉)1000元/具;遗体接运:竟陵城区、杨林办事处(堪桥村、河堤村)、拖市镇(赵台村、庙河村、三垱村、黄流村)、麻洋镇(勤俭村、七屋村、白桥村、曾岭村)400元/具,其他地区500元/具。市外接运,价格面议。骨灰存放130元/年。
价费字〔1992〕249号 发改价格〔2012〕673号 鄂价费〔2016〕99号 鄂发改规〔2021〕1号 天价工服函〔2018〕63号我市常住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具体包括:1、普通车辆遗体运送;2、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3、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4、遗体消毒。



二、殡葬重要延伸服务尸体防腐:100元/具;遗体洗澡100元/具;更衣100元/具;化妆100元/具;整容100元/具;包扎、整形100元/具;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服务见文件发改价格〔2012〕673号 鄂发改规〔2021〕1号 天价工服函〔2018〕63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省级立项7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高级400元/人;中级200元/人;初级80元/人鄂价费字〔1999〕219号 鄂价费〔2001〕302号


省级立项8技工学校收费
鄂价费〔2017〕1号 鄂发改规〔2021〕1号




一、学费一般专业学费标准2400元/生·学年,少数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学费标准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此类专业数量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30%。文化艺术类表演、美术、音乐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其他专业4000元/生·学年。同上




二、住宿费
鄂发改规〔2021〕1号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1000元/生.学年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800元/生.学年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500元/生.学年同上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400元/生.学年同上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同上

自然资源部门






中央立项9土地复垦费
省政府378号令


中央立项10土地闲置费向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未满两年而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费用,征收标准为土地价款的百分之20%《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土地闲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规〔2015〕1号)
财税〔2014〕77号



中央立项1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8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件。财税〔2014〕77号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鄂价工服〔2017〕7号
财税〔2019〕45号
财税〔2019〕53号



中央立项12耕地开垦费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财税〔2014〕77号
鄂政办发〔2020〕19号





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同上




使用其他耕地的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同上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央立项13污水处理费居民不低于0.9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4元/吨;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居民不低于0.8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2元/吨发改价格〔2015〕119号
鄂价环资〔2015〕70号
鄂价环资〔2017〕154号 鄂发改规[2021]1号 天发改价格〔2021〕1号



省级立项14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标准见文件鄂发改规[2021]2号 鄂发改规[2021]1号
天价管〔2018〕6号



中央立项15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建城〔1993〕410号
鄂建〔1996〕324号 鄂建设规〔2020〕1号





一、占用






经营类棚亭中心区0.6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30元/日.平方米






维修类棚亭中心区0.4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20元/日.平方米






经营摊点中心区0.4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20元/日.平方米






维修摊点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报刊、电话棚亭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堆物堆料、基建施工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机动车停车场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非机动车停车场中心区0.1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05元/日.平方米






广告牌中心区0.4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20元/日.平方米






二、挖掘修复






水泥路面(按整板计算)328元/平方米同上




沥青路面(按实际开挖宽度两边各加25CM计算)300元/平方米同上




砂石路面80元/平方米同上




土路面(含规划路用地)37元/平方米同上




条(料)石路面300元/平方米同上




水泥方砖人行道160元/平方米同上




现浇人行道160元/平方米同上




彩色方砖人行道200元/平方米同上




锁链砖人行道220元/平方米同上




站石、卧石120元/米同上




护坡200元/平方米同上




外运多余(或运输回填)土方80元/平方米同上




淤塞各种管道130元/米同上




圆形砖砌检查井2162元/座同上




矩形砖砌检查井6333元/座同上




砖砌进水井812元/座同上




铸铁检查井盖、座725元/套同上




铸铁进水井盖、座324元/套同上




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盖、座300元同上




Ø300-500mm排水管道687元/节同上




Ø600-900mm排水管道2346元/节同上




Ø1000-1350mm排水管道3242/节同上




Ø1350mm以上排水管道7534/米同上




砖、石砌方渠3973/米同上




明沟、渠道239/米同上




路牌1000元/块同上




超重车辆补偿费1000元/公里同上




12CM厚改性沥青面层加原水泥砼路面(原水泥砼按鄂建【1996】324号文执行)867元/平方米同上




花岗岩人行道(按整块计算)627元/平方米同上




花岗岩站石313元/米同上

交通运输 部门






省级立项16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鄂财综复〔2002〕442号 鄂价费〔2003〕100号 鄂价费规〔2013〕97号
鄂价费〔2016〕99号

增加
水利部门






中央立项17水资源费
价费字〔1992〕181号
发改价格〔2009〕1779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发改价格〔2014〕1959号
鄂价费〔2009〕168号
鄂价环资规〔2013〕186号省政府令360号
省政府令387号





一、地表水(含取用暗河河水)
同上




工业生产取用水0.15元/立方米同上




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0.05元/立方米同上




水力发电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5元收取同上




开式(贯流式)火力发电冷却用水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3元收取同上




闭式火力发电0.05元/立方米同上




跨流域调水及其他取用水0.20元/立方米同上




二、地下水
同上




工业生产取用水0.20元/立方米同上




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0.10元/立方米同上




其他取用水0.25元/立方米同上




三、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以下(含3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2倍收费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50%(含5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3倍收费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50%以上的,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5倍收费同上


中央立项18水土保持补偿费见文鄂价费〔2016〕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鄂价环资〔2017〕93号鄂价费〔2016〕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鄂价环资〔2017〕93号

卫生健康部门






中央立项19预防接种服务费20元/剂次发改价格〔2016〕488号
鄂发改价调〔2020〕409号 鄂发改价调〔2022〕257号



中央立项20鉴定费






医疗事故鉴定费
鄂价费〔2003〕109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中华医学会8500元/例发改价格〔2016〕488号
鄂价费〔2007〕211号





省级医学会2800元/例鄂价费〔2003〕109号




市、州及直管市医学会2000元/例鄂价费〔2003〕109号

人防部门






中央立项2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800元/平方米计价格〔2000〕474号
鄂价费规〔2013〕80号
财税〔2019〕53号

6B级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费标准按标准的80%收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一法院







22诉讼费
国务院令第481号
鄂价费〔2008〕5号



中央立项
一、案件受理费
同上




(一)财产案件






不超过1万元的50元/件同上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同上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同上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同上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同上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同上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同上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同上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同上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同上




(二)非财产案件






离婚案件200元/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同上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300元/件。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同上




其他非财产案件80元/件同上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1000元/件;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同上




(四)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同上




(五)行政案件
同上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100元/件同上




其他行政案件50元/件同上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80元/件同上




二、申请费
同上




(一)申请执行的
国务院令第481号




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50元至500元同上




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50元/件同上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同上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同上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5%同上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同上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
同上




不满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30元/件同上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同上




超过10万的部分按0.5%,最多不超过5000元同上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同上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100元/件同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400元/件同上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上




(七)海事案件
同上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1000元至1万元/件同上




申请海事强制令的1000元至5000元/件同上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1000元至5000元/件同上




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1000元/件同上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1000元/件同上

十二相关行政 机关







23信息公开处理费1.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不收费。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31件以上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30页以下(含30页)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办函〔2020〕109号、 鄂财税发〔2021〕4号

十三各有关部门






中央立项24考试考务费见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见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省级立项25短期培训班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鄂价费〔2016〕139号执行鄂价费〔2016〕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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