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2061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名称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提案九届二次会议2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提案九届二次会议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26 09:00 来源: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民主建国会天门市委员会代表:

提出的《关于优化中介服务提升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第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中介服务有关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委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和综合科人员,结合我委职能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迅速开展有关工作

一、协同部门发力,联动管理中介服务市场

市政府组织召开了规范中介服务管理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立了由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市政务局负责中介超市平台建设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收费监督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联动协同监管机制,目前中介服务管理整体运行良好,各单位各负其责,依法进行监管。

二、建设数字化平台,打造优质中介超市

由于旧平台使用率低、适用性不强,我市针对性打造本土“中介超市”,现已完成天门市“中介超市”建设,并通过向国内各地中介机构发送入驻邀请函,目前已有835家中介入驻,平台已有交易量10件,累计中标金额12万元。后期,将针对平台使用中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功能模块,并加强平台入驻中介监管,通过平台不良记录公示、黑名单公示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力争建设好用、实用的中介服务数字化平台。

三、强化监管发力,保障中介服务市场高效清廉

(一)关于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动态调整市级中介服务清单,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重新清理规范。一是严格清单管理。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已由原77项调整为58项,其中: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9项,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9项。凡未列入市级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申请人承担费用。二是动态调整清单。市发改委将根据法律法规、审批事项的调整及省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适时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明确取消中介服务事项或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各审批单位及时认真贯彻执行。

(二)关于红顶”中介清理

“红顶”中介清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原有“红顶”中介机构9家,其中已完成改制脱钩9家。我市每年开展“回头看”,今年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天门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天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并入市国投集团,彻底解决改革不彻底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我市中介市场有效运行,中介服务更加规范化、透明化,不存在中介市场垄断、价格高、收费乱等情况。

(三)关于中介服务机构监管

根据省营商办《关于破解营商环境顽瘴痼疾集中攻坚若干措施(送审稿)》要求,我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通过根据服务对象评价、行业主管部门评定、执业信用记录、违规处罚、办件统计等对机构进行综合评分,评选“优质中介机构Top5”,给消费者提供透明可靠的选择便利,针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将在“中介超市”信息咨询栏目进行公示并根据行业主管要求进行整改。

    我委将针对中介服务作进一步的管理和完善,提质提量,全力打造清廉的中介服务市场,营创更好的营商环境。

感谢对我市优化中介服务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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