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2061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名称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26 09:00 来源: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顾恒飞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适应群众日益增长需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能源车呈爆发式增长,广大群众对于“高质量充电桩”的需求愈发迫切,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既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要求,也成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

目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要求,我委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

一是确定建设规模。前期,我委组织编制了《天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规划采用集中式充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同步建设的模式对全市充电服务网络进行搭建,规划到2025年底市充电站达到58座,充电达到4913个。依据规划2023年全年新增861个充电桩,其中公用充电桩建设460个,现已建成86个,已实现乡镇全覆盖,另已签订374个充电桩的用地协议,将按计划有序推进实施。截至目前,全市充电桩已有2113个,其中公用充电桩259个,公交专用244个。

二是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依据《湖北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湖北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3〕26号)精神,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全市充电设施建设;市自规局做好充电设施有地管理;市住建局负责制定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和停车场规划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并将其纳入建筑物审批要求供电公司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重点做好乡镇充电桩扩面清零;市城管局负责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规范;市国投公司负责城区公共区域充电桩规划、设计和建设市高新投负责园区充电桩规划、设计和建设

三是督导建设进度。争取市政府支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督导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进度,对建设进度缓慢的情况进行通报。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将继续形成合力,统筹布局、加强指导,加大力度推进天门市公共服务型充电桩建设,进一步满足广大新能源车主的出行需求,为提高天门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做好基础服务保障。

一是统筹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结合天门市国土空间、电力、交通等规划,以及不同区域、领域、场景充电需求,加强统筹谋划,持续优化布局,扩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覆盖面,切实解决好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

二是优化充电基础设施配置。科学规划和合理布置不同类型的充电设施,有效满足不同场景的充电需求,努力形成以快充、慢充相结合的充电模式,提高使用效率,减少充电公共区域拥堵和使用不便的现象。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生产制造、安装建设、运维服务企业的准入管理,督导服务企业及时做好安装服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完成充电基础设施安装,确保早日投入运行。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周期检定,完善运维服务管理规范,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产品质量、规划建设、场所运营的安全监管。对发现问题的充电设施及时进行相应的运维服务,确保充电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上述是对您提案的答复。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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