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2803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名称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31 11:25 来源: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袁引军、胡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餐饮业用天然气价格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营商环境的关心和支持。提案收悉后,我委高度重视,对提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成立工作专班具体承办。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情况及办理进展情况如下:

一、现行非居民用气价格

2022年6月,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天发改价格〔2022〕5号),规定我市非居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由3.29元/立方米调整为3.79元/立方米。2024年10月,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制定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优惠价格的通知》(天发改价〔2024〕8号),规定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79元/立方米优惠至3.77元/立方米,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我市现行非居民用气价格与仙桃市、潜江市非居民用气价格一致。

二、代购代销价格情况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3〕204号)规定:当合同外气源采购价格对本地区终端销售价格影响较大时,可按照用户自愿委托的原则,对新增用户合同外购气量实行代购代销价格政策,其购销价差不得高于本地区配气价格。

由于价格倒挂严重,燃气公司经营连年亏损,中燃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启动了代采代输工作,按照2024年4月-2025年3月数据核定了代购代销价格。2024年,中燃公司居民用气价格倒挂0.61元/立方米。为弥补居民用气倒挂亏损,缓解保供压力,中燃公司根据权责对等、谁受益、谁付费和用户自愿委托原则,成立专班逐户上门拜访,共代购代销签约近200家(工业用户50余家、商业用户150家),执行合同外代购代销气价为4.8元/立方米,执行期间为采暖季旺季,时间为2024年11月-2025年4月。

三、非居民用气价格分析

(一)基准门站价格高。2023年我市两家企业采购气源93%来自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转供中石化气源,基准门站价格比仙桃市、潜江市高0.5元/立方米左右。

(二)管输价格高。我市供气管输通道为孝潜线天门分输站和川气东输仙北分输站,管输价格分别为0.1632元/立方米和0.0687元/立方米。潜江市没有管输费用,仙桃市仅有30%天然气使用0.0687元/立方米的管输价格。

(三)综合采购价格高。根据燃气企业2024年1-9月采购和销售汇总表统计,中燃综合平均采购价为3.1389元/立方米,华燃综合平均采购价为3.15元/立方米。2024年1-9月,仙桃市综合平均采购价为2.89元/立方米,潜江市综合平均采购价格为2.92元/立方米。

(四)配气价格高。我市为全省唯一实施市镇村天然气管网全覆盖的市,经第三方公司2022年成本监审,我市中燃配气成本0.67元/立方米,华燃配气成本为0.86元/立方米。目前为确保与周边地区相衔接,我市配气价格仅为0.73元/立方米,未达到完全成本。

(五)企业亏损严重。我国天然气门站价格和上游价格正稳步向市场化方向推进,上游供应商通过市场化定价方式将气源成本向城市燃气企业疏导,城市燃气企业购销价格出现倒挂,企业经营出现亏损。

四、非居民用气价格监管

2023年至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总计现场调解3起关于餐饮业用天然气价格投诉件,针对性开展监管工作,推动建立高效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全国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功能作用,全力推进天门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入驻ODR企业平台,对12315平台收到的关于燃气价格的投诉举报,企业能在第一时间进行登记、核查和处理,提升天然气消费纠纷解决效能。

市市场监管局已对中燃、华燃公司进行走访,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提醒告诫,要求企业及业务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诚实守信原则,依法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等制度,维护天门天然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落实提案工作措施

(一)加快建站下气。根据“天门市天然气‘十四五’发展规划”,预计到2027年全市用气总量将增加到2亿立方米。我委将加快西气东输三线下气工程建设,将西气东输三线管线140#分输阀室改建为分输站,利用西气东输三线下载主管道气源,降低我市管输价格。

(二)持续优化结构。我委引导我市燃气企业优化合同内气量比例结构,持续购买低价气源。天门中燃公司已与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增加居民气量比例,同时积极采购中石油、中海油等其他气源,其中中石油气源年采购量已增加至1000万立方米,有效降低基准门站价格。

(三)实行一企一策。对用气量较大的用户实行“一企一策”让利政策。例如:燃气企业对年用气量大于1000万立方米的企业采取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价格。

(四)推进招大引强。主动招商引入中石油集团、华润集团等实力央企,与我市燃气公司进行合资入股或并购,增强我市燃气企业实力,保障我市天然气行业平稳发展。

(五)畅通监管渠道。确保天然气价格领域消费者诉求及时接收、迅速分送、快速处理,高效化解消费纠纷,要求燃气企业发放代采代销等有关政策说明书,明确执行范围、执行时间、执行价格。加强对天然气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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