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承家房地产公司北湖悦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北承家房地产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我单位湖北承家房地产公司北湖悦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房地产业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天门市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纪要,原则同意湖北承家房地产公司北湖悦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位于天门市北湖大道与西寺路交汇处。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4755.1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039.16平方米。拟新建1栋1层商业楼,5栋3层住宅楼,3栋16-17层住宅楼,1栋17层商住楼(1层为商业)及配套服务设施建筑。总建筑面积54998.7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4559.2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2996.9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422.8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12.7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控制中心建筑面积26.7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439.46平方米(人防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782.50平方米,非人防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229.53平方米,配电房8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1347.43平方米)。容积率1.80,建筑密度 28.44%,绿地率为35%。
总户数293户,总人数938人,机动车停车位302个(地面停车位38个,地下停车位26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79个。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22000.11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必须符合建筑节能规范要求。
六、本项目在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编码为2403-429006-04-01-946249。
七、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质量监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并在项目实施中严格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变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本项目自我委作出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我委将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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