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市镇“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卢市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卢市镇“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及附件资料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为补齐我市小城镇建设管理短板,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28号)文件精神,同意卢市镇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6-429006-04-01-640849)。
二、项目建设地点:天门市卢市镇。
三、该项目重点改造东风路、五一路、友谊一路、友谊二路,结合市政配套设施,绿化景观升级,河道景观提升进行综合考虑设计提升,且对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停车位等进行了综合布局。
四、据此请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依法办理规划、环评、节能等手续,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如该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专业部门审批的内容,请严格依法按其规定执行。
请你们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程序报批。
此复。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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