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1-3458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标 题: | 关于卢市镇“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卢市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卢市镇“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及附件资料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为补齐我市小城镇建设管理短板,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28号)文件精神,同意卢市镇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6-429006-04-01-640849)。
二、项目建设地点:天门市卢市镇。
三、该项目重点改造东风路、五一路、友谊一路、友谊二路,结合市政配套设施,绿化景观升级,河道景观提升进行综合考虑设计提升,且对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停车位等进行了综合布局。
四、据此请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依法办理规划、环评、节能等手续,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如该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专业部门审批的内容,请严格依法按其规定执行。
请你们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程序报批。
此复。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