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茅湖“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天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白茅湖“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及附件资料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为补齐我市小城镇建设管理短板,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28号)文件精神,同意白茅湖“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建议书立项(项目代码:2109-429006-04-05-726166)。
二、项目建设地点:高新园白茅湖棉花原种场。
三、该项目拟对龙嘴河两岸白茅湖段及原种新街,牛张公路花湖大队、长湖大队部分段面283户进行立面改造;对原种新街、龙嘴河岸进行绿化及亮化;在白茅湖入口处建设小游园等。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为1397.5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自筹。
四、据此请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依法办理用地、规划、环评、节能等手续,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如该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专业部门审批的内容,请严格依法按其规定执行。
请你们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程序报批。
此复。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