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粮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止为2016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门市粮食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陆羽大道48号;邮编:431700;电话0728-5222861。)
一、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市粮食局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健全机构,规范制度,及时公开政府粮食工作信息。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指导、推进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要求等进行明确,并严格按程序办理和落实。坚持主动公开与其它形式公开(市委书记专属板、云上天门和省粮食局网站)相结合,除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粮食工作信息外,2016年还重点公开了相关内容。
一是公开行政权责清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要求,公开了粮食行政管理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事项,成为本部门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使社会各界对粮食流通监管"管什么"、"怎么管",有了较清晰的认知。
二是公开了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确保规范运作。通过完善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个人的责任。三是考核奖罚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评先奖罚内容,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形式
(一)数量和内容。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市政府网、省粮食政务网以及《天门日报》、《云上天门》等主流或新媒体为主要平台,公开发布粮食政务信息38篇(条),事涉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执行(小麦、早籼稻和中晚籼稻托市收购,救灾减灾临储小麦专项收购等)、地方粮食储备轮换与监管、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产业发展政策性支持项目、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和本部门预算报告等方面内容。
(二)形式。
1.互联网。在市政府和省粮食局网站设立子栏目板块,公众可以通过该板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粮食信息。
2.公共查阅点。以落实档案管理升级为抓手,新辟出了档案信息查阅室,配备了电子查询系统等设备,为需要查询获取政府粮食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便利。
3.通过市委书记专属板、云上天门等渠道,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发布粮食工作信息。
4.现场宣传。粮食部门直接和农民打交道,市粮食局除采取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粮食信息之外,还采取在粮食收购点发送宣传单和村组张贴告示等多种方式,将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信息第一时间传达给种粮农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粮食局未接到公开信息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粮食局对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市粮食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创新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提高。二是公开形式的需要更加注重便民性、实用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细化内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抓紧抓好。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提高政府信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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