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天门市粮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07 10:28来源:市粮食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止为2016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门市粮食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陆羽大道48号;邮编:431700;电话0728-5222861。)

  一、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市粮食局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健全机构,规范制度,及时公开政府粮食工作信息。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指导、推进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要求等进行明确,并严格按程序办理和落实。坚持主动公开与其它形式公开(市委书记专属板、云上天门和省粮食局网站)相结合,除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粮食工作信息外,2016年还重点公开了相关内容。

  一是公开行政权责清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要求,公开了粮食行政管理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事项,成为本部门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使社会各界对粮食流通监管"管什么""怎么管",有了较清晰的认知。

  二是公开了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确保规范运作。通过完善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个人的责任。三是考核奖罚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评先奖罚内容,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形式

  (一)数量和内容。2016111231日,以市政府网、省粮食政务网以及《天门日报》、《云上天门》等主流或新媒体为主要平台,公开发布粮食政务信息38篇(条),事涉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执行(小麦、早籼稻和中晚籼稻托市收购,救灾减灾临储小麦专项收购等)、地方粮食储备轮换与监管、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产业发展政策性支持项目、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和本部门预算报告等方面内容。

  (二)形式。

  1.互联网。在市政府和省粮食局网站设立子栏目板块,公众可以通过该板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粮食信息。

  2.公共查阅点。以落实档案管理升级为抓手,新辟出了档案信息查阅室,配备了电子查询系统等设备,为需要查询获取政府粮食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便利。

  3.通过市委书记专属板、云上天门等渠道,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发布粮食工作信息。

  4.现场宣传。粮食部门直接和农民打交道,市粮食局除采取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粮食信息之外,还采取在粮食收购点发送宣传单和村组张贴告示等多种方式,将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信息第一时间传达给种粮农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粮食局未接到公开信息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粮食局对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市粮食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创新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提高。二是公开形式的需要更加注重便民性、实用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细化内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抓紧抓好。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提高政府信息公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