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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5-25 08:09来源:市粮食局

  市粮食局2017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市粮食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止为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下载,主要由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门市粮食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陆羽大道48号;邮编:431700;电话0728-5222861。)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市粮食局按照《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61号》相关要求,规范工作制度,落实业务培训,及时公开国家粮食收购销政策、省(市)主要粮食品种购销价格信息、地方粮食储备轮换与监管、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产业发展政策性支持项目、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和本部门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报告等政府粮食工作信息。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粮食局党组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指导、推进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要求等进行明确,并严格按程序办理和落实。将主动公开与其它形式公开(《天门日报》、市委书记专属板和省粮食局网站)相结合,及时、准确和全面地公开政府粮食工作信息。


  (三)确保规范运作。通过完善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个人的责任。三是考核奖罚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评先奖罚内容,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形式
  (一)数量和内容。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市政府网、省粮食政务网以及《天门日报》、《天门发布》等主流或新媒体为主要平台,公开发布粮食政务信息65篇(条),事涉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执行、全省全市主要粮食品种购销价格、粮食产业发展政策性支持项目、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和本部门预决算报告等方面内容。
  (二)形式。
  1.互联网。在市政府和省粮食局网站设立子栏目板块,公众可以通过该板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粮食信息。
  2.公共查阅点。在局机关档案室新辟出了档案信息查阅室,配备了电子查询系统等设备,为需要查询获取政府粮食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便利。
  3.通过《天门日报》、市委书记专属板等渠道,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发布粮食工作信息。
  4.现场宣传。作为直接和农民打交道的涉农部门,市粮食局除采取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粮食信息之外,还采取在粮食收购点发送宣传单和村组张贴告示等多种方式,将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信息第一时间传达给种粮农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粮食局未接到公开信息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市粮食局对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市粮食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创新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提高。二是公开形式的需要更加注重便民性、实用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细化内容,细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做好好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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