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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物价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1 16:02来源:天门市物价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等作出规定,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我局制定的2018年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做好局领导具体分工,年度工作目标、年度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情况的公开。

  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分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职能科室,明确局办公室牵头安排和统筹协调,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各科室还指定专人承担具体工作,将政务公开细化落实到各个业务环节中,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借助各种媒介,拓展政务信息公开途径。我局定期在湖北省物价局网、中国天门网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同时,密切关注各大媒体网站的价格舆情舆论,做到及时调查和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2篇,领导信息1篇,财政预决算2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篇,工作总结2篇,政务动态46篇,价格公示公告21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包括价比三家信息50篇、价格监测信息112篇以及市场调查报告26篇,舆情回应市委书记专属板81篇,阳光信访件13篇,权责清单做到每月一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为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安排局办公室作为接受市民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点,再由各业务科室承办调查,回复内容由局领导审阅后,交由局办公室统一联系回复。2018年我局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1起,经市人民政府审理依法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照市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我局经过认真检查梳理,查漏补缺,发现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价费信息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推进;要不断适应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提高公开水平,为群众依法参政、政府依法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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