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公示
关于拨付2024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
引导资金的公示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4〕263号),对2023年度全省在培育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市州给予资金奖补。我市成功获得奖补资金400万元。
根据《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21〕12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1〕333号)文件精神,按照引导资金支持方向,经与市财政局等部门协商并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对湖北福满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进行资金分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5日)。
如对此项资金拨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意见(电话:0728-5222016)。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按程序拨付资金。
特此公示。
附件:天门市2024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发放明细表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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