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1-27919 | 主题分类 | 物价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天发改价格〔2021〕7号 |
标 题: | 关于茶圣故里园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你局《关于办理茶圣故里园景区停车场收费许可的函》收悉。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茶圣故里园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停车服务实行计时收费。即:中、小型车首次计费第1小时3元,自第2小时起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每车每日(24小时)累计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规定重新计收。停车时间30分钟以内的免收停放服务费。
二、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服务费减半征收;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三、你局实施收费前,须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停车场所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对象、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此标准从2021年5月1日起试行一年。执行期间国家和省有新的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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