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5-1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天门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 09:03 来源: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2月5日,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023版)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3〕336号),推进加强全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完善省政府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市场价格调控工作,按照省发改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发布《关于印发天门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天发改价调2024〕1号)。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023版)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3〕336号

三、 主要内容

《关于印发天门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主要分为组成单位、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和职责分工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组成单位。天门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为市发改委、市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统计局天门调查队、市供销社等部门。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人,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副召集人1人,由市发改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事项。

第二部分: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市场价格调控工作决策部署。

(二)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实施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措施。

(三)分析研判市场价格形势,提出市场价格调控措施建议意见。

(四)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主要农副产品、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农资等生产资料生产、供应及价格稳定工作。

(五)督促各成员单位确保各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措施落实。

(六)跟踪预测预警价格异动风险,正确引导市场价格预期,保持我市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第三部分:会议制度。

(一)会议安排。联席会议原则上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市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
    (二)会议议程。会议由召集人根据市场价格调控情况决定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拟定会议议题及议程安排、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三)议定事项。联席会议主要以专报形式记录并明确商定事项,专报由召集人签发后,呈市政府领导审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办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并及时汇总反馈落实情况。

(四)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本单位贯彻落实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方面的措施和相关信息,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编发工作简报。

第四部分:职责分工。

(一)市发改委负责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调控牵头工作,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市场价格调控工作;分析研判市场价格形势,适时向市政府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市级价格调控专项资金启动申请及补贴计划,会同财政局组织做好市级调控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负责落实地方储备粮、储备油各项措施,做好粮油保供稳价相关工作;牵头做好电油气等能源稳定供应工作;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统筹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及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综合协调处置;深化重点领域和环节价格改革,完善民生领域价费政策。

(二)市网信办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及协调应对处置。

(三)市教育局负责协调落实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及学生食堂保供稳价、补贴等工作。

(四)市民政局负责城乡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对象保障及救助政策落实和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市级价格调控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工作,做好地方配套资金的筹集工作,确保我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各个环节资金保障。

(六)市人社局负责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政策调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立应急商品调运“绿色通道”。在紧急状态下,加强运力的组织协调。

(八)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工作职责和市场需求负责牵头落实全市农产品稳产保供,牵头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抓好粮油、生猪、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生产、调度及资金保障,完善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做好畜禽疫病防控工作。

(九)市商务局负责完善落实猪肉等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制度,督促指导重点商贸企业强化流通领域供应保障,强化产销衔接、商超衔接,保障市场供应。

(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优抚等对象救助政策落实和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十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完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应急综合协调处置工作。

(十二)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行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规违法行为,根据价格异动情况需要,及时开展政策提醒告诫,严厉打击不执行调控措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作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价格异动风险防控能力。

(十三)国家统计局天门调查队负责及时发布居民消费及生产者价格指数等统计数据。

(十四)市供销社负责对化肥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曹雨寒

办公电话:0728-522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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