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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11069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天门市公安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规范驾乘 “五小”车辆的倡议书
关于规范驾乘 “五小”车辆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04-11 09:15

关于规范驾乘

“五小”车辆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五小”车辆已成为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导致涉“五小”车辆交通事故频发。为提升“五小”车辆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提高驾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购买符合标准的“五小”车辆。一定要购买符合新强制性国家标准、获得3C认证的“五小”车辆。


2.及时登记上牌。为了自身和交通安全,请及时登记上牌,方便车辆管理,更利于自身利益。


3.佩戴安全头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有助于降低事故伤亡率,是减少交通事故致伤亡的有效手段,驾乘人员一定要自觉规范佩戴好质量达标的安全头盔。


4.不加装防雨、遮阳篷。加装防雨、遮阳篷后,二、三轮车的驾驶重心不稳,存在安全隐患。


5.杜绝危险驾驶。应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酒后驾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


6.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和家庭幸福,请您理解、配合、支持“五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文明出行习惯,让平安相伴,让幸福相随。


温馨提示:自2023年4月11日起,全市将严管“五小”车辆销售秩序、通行秩序、停车秩序。对不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篷、无牌、逆行、闯红灯、违规载人、违规停放的“五小”车辆及驾驶人,将采取限制出入部分场所、暂扣车辆、责成参加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公开曝光、拖移等措施,规范驾乘行为。


天门市“五小”车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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