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1175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0日
名称
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工作总结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0日

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1-10 15:53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今年以来,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总目标,着力创建“阳光交易,智慧服务”服务品牌,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可喜成绩。

一、交易事业稳步推进

今年1-11月,中心共完成企业注册654家,其中外地企业539家,本地115家,企业变更364个。完成各类招标采购项目交易数335个,其中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交易数276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交易数59个。项目预算65.33亿元,成交64.13亿元,为市财政节约资金1.21亿元,节资率1.85%。

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我中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破堵点、解难题,投入150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中标贷、在线签订合同、工程款支付在线查询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平台服务功能,同时对交易主体注册实行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总体保持安全、平稳运行。

工程项目交易稳步发展。今年,进场交易的房屋建筑项目81个,同比增长35%,成交金额27.77亿元,同比增长55.2%;市政项目34个,同比减少50%,成交金额12.7亿元,同比减少23.4%;公路项目15个,与去年同期持平,成交金额10.67亿元,同比增长400%;水利项目6个,同比减少60%,成交金额1.85亿元,同比减少40.5%;其他项目140个,同比增长18.6%,成交金额10.22亿元,同比减少64.4%。一是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对符合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全部实行远程异地评标,1-11月作为主场共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25个。二是扩大“评定分离”范围。1-11月完成“评定分离”项目34个,实行了招标人权责统一,确保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择优、竞价、廉洁、高效。三是大力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举措。从而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1-11月共发布招标计划193个。

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今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成交59个,同比减少32.2%,成交金额0.92亿元,同比减少42.7%,节约资金844万元,节资率9.1%。一是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与预算一体化平台顺利对接。对接后,实现了预算计划同步,促进了预算业务和政采业务的动态管理与数据共享。二是全面实行政府采购代理项目“五步走”,规范采购全流程。第一步加强事前沟通,充分了解采购需求;第二步规范采购文件,提高采购信息透明度;第三步严格开标流程,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化;第四步细化评标流程,确保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第五步建立事后跟踪制度,提高集中采购满意度。三是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认真落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我市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建设目标。2023年以来,我中心先后与京山、仙桃、潜江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9个。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完善了《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内控制度》《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运行规程》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完善了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实行项目责任制、流程控制制、文件编制审核制及采购回避制。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政府采购制度及办事服务指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中心与市财政局共同印发《天门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天门市政府网上商城协议供应商、定点服务商的行为,为营造良好、公平、透明、诚信的竞争环境提供了政策依据。五是科学合理设置工作岗位。针对受理采购项目、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评审等重点岗位,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岗位间相互制衡的管理制度,同时,重要业务实行2人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办理,形成相互监督制约作用。

二、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1.高效完成了2023年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整改任务。

2023年,我中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牵头单位,认真制定《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招标投标工作任务清单》,并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圆满完成重点、难点、创新点等4大类工作任务20项,在9月三方机构模拟考核中排名全市第二。

2.顺利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高频证照“免证明”。通过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升级改造,市场主体可一键获取高频证照所需的电子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文明施工许可证等证书信息,极大方便了市场主体

二是实现了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变更手续网上办理。7月26日,我中心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合同范本电子化及合同关键数据结构化功能改造,大力推行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变更等事项,及时公开履约信息。截至11月,已完成5个交易项目的在线合同签订。

三是实现了国库支付工程款网上查询。今年以来,我中心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增项目工程款支付查询功能并正式投入使用,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增加“采购计划备案号”,从而将国库支付信息与招标项目信息进行关联,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程款支付透明化,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升了市场满意度。

3.自主改革创新工作成效显著

2023年,中心继续秉持守正创新的理念,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出四项创新举措。

一是设立“招标人评标代表独立评标室”。对委派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的项目,通过与抽取的社会评标专家物理隔离,确保招标人代表和抽取的评标专家都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标活动。截至11月,共实施“招标人代表独立评标”项目30个,社会反响良好。

二是开通废旧设备交易专栏。我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增设“废旧设备及其他交易”专栏。既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了信息发布平台,也为市场主体闲置资产再利用、资金盘活提供了交易平台。

截至11月,该专栏已发布涉及砂石料、挖掘机、起重机等各类交易公告10条,成交金额1600余万元。

三是开发“中标贷”业务。我中心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精神,通过与市金融办联系沟通,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市金融办的“天融通”系统内的“中标贷”平台对接。截至11月,通过网上中标通知书完成贷款33笔,贷款金额32.8亿元。

四是在线支付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开发了“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在线支付系统”,进一步规范了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现场管理,解决了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结算标准不一、现金交易等问题,有效防止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专家搞利益输送。截至11月,通过“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在线支付系统”完成支付428笔,支付金额35.76万元。

4.积极落实惠企政策

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方面。一是调整了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与询价文件中,明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提高至1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提高至4%。二是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对于符合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第一时间向采购人宣传中小企业优惠政策。2023年,我市200万以下货物和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中标率达80%以上。

在持续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方面。今年以来,共计免收投标保证金3.2亿元,履约保证金6.1亿元。

三、主体责任落实有力

队伍建设坚强有力。始终把党组自身建设放在第一位,形成了一个团结合作的坚强战斗堡垒。建立健全了中心党组、中层干部和全体机关干部三级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主题教育活动有序推进。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共发放各种学习书籍100余册,党组中心组学习5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9次,主题宣讲1次;书记讲党课2次;调研50余人次,形成清单问题14项,已解决9项,总结经验形成工作制度1项。

三是党建活动有声有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狠抓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了争创红旗党支部活动,创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努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开展各项活动,做到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2023年,中心有1人荣获天门市2023年全市劳动模范,在10月份全市基层党建活动检查评比中,中心位列第一方阵。

四是清廉建设扎实有效。今年以来,我中心上廉政党课2次,出廉政专栏3期,请法律顾问作专题讲座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开展以案说廉活动18余次,印制《以案为鉴警示教育读本》30余份,开辟了清廉机关建设文化墙,开展实施了“紧箍行动”“思想大讨论、问题大起底、岗位大练兵”、“宣教月”、家庭助廉、岗位风险大排查等一系列活动,扎实有效推进了清廉机关建设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对标2023年度全省及全国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考核靠前县市,取长补短,完善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营造更友好的招投标营商环境

(二)加强全流程电子化改革。积极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的有关要求,加快融入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能力。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格局通过新闻媒介、宣传图册、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宣传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工作,营造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拓展交易范围。积极探索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加大“应进必进”推进力度,进一步明确“应进必进”的目录范围和标准,制定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标准和方式,加快实现平台交易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场地功能一方面,在现有的评标专家等候室增设书架,提供招投标常用法律法规、评标系统操作等方面的书籍和操作手册,进一步提升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和系统操作能力;另一方面,在门禁区增设评标专家人脸识别系统,采用评标专家“人脸识别+身份证”双重验证,强化专家身份的精准性。

(五)优化招投标见证服务出台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规定,通过数据见证、音视频见证双重手段,对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环节进行见证,规范见证服务流程,提高见证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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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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