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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供销社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7 10:29来源:市供销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市供销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2016年主要做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推行"一把手"负责制,市社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等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或通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职责,明确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分工,各相关科室和人员在社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配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顺利推进。
  (二)科学制定计划,扎实稳步推进。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市社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政务信息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任务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等一并安排部署、一并督促检查、一并检查评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我社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严守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在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的同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执行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制度,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组织机构信息,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政务动态信息,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1-12月,我社共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务信息8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政策、"三农"服务动态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本社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社坚持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本社没有收到任何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供销社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量不足、细化不够等。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的标准还不够高。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单位动态信息上,个别栏目没有做到及时更新,个别信息发布质量不高、栏目不规范等。
  2017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2017年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全年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市供销社各级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的职责与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名称、编码、和内容,根据市供销社实际,加强对政策解读、重大事项决策公开、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专题栏目建设和信息发布。
  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市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信息发布水平,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市供销社的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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