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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供销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6 15:56来源:天门市供销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天门市供销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由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门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人民大道西8号;邮编:431700;电话0728-5223530)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市供销社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社党组决策部署和全市供销系统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领导班子变化,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提升工作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三)畅通公开渠道。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本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门类,及时上传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形式
  市供销社能够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领导机构,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政务工作会议、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等信息全面公开。截至年底,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9篇,其中机构职能1篇、领导信息1篇、内设机构1篇、下属单位1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3篇、公文1篇、规划总结1篇、政务动态26篇、财政预决算2篇、财政专项资金3篇、业务工作22篇。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和投诉。

  2017年市供销社充分加强信息公开载体。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了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规范性。二是重视微平台建设。市供销社积极探索新媒体公开方式,开通了政务天门云,并及时发布信息,政府信息和主流声音通过新媒体渠道进一步放大和传播。三是通过《天门日报》、市委书记专属板等渠道,宣传国家三农政策,发布供销社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供销社未接到公开信息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市供销社对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市供销社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虽然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存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度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基础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开效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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